【新唐人2013年11月05日讯】陆军下士洪仲丘案,桃园地方法院今天(5日)傍晚分别裁定前542旅副旅长何江忠、连长徐信正、上士范佐宪以新台币50万元、25万元、40元万交保,3人在家属缴付保释金后,于傍晚5时30分返家。
据中央社报导,桃园地方法院今天续审陆军下士洪仲丘案,全案经被告律师向审判长提出交保声请,合议庭以3人均为军人身份,无逃亡之虞,且审理告一段落,被告与证人交叉诘问完成,裁定准以交保。
何江忠、徐信正、范佐宪分别被裁定50万元、25万元、40万元交保,家人也紧急筹款缴付保释金,3被告在傍晚5时30分返家,免于重回桃园看守所。
桃园地方法院今天继续审理洪仲丘案,上午除了传唤前269旅宪兵官郭毓龙到庭,再度厘清已故前542旅下士洪仲丘,在送禁闭的程序与审查过程是否有疏失。
家属经过1个小时筹措交保金后,徐信正从法院大门离开,但范佐宪、何江忠则从另外偏门快速离开,记者无法拍到范佐宪的身影。
换上新衣的何江忠最后在妻子陪同离开,被记者捕捉到上车前的身影。对于记者问交保后的心情时,何江忠、徐信正两人都低调无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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