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琳:5月5日晚被传讯记

【新唐人2014年5月7日讯】5月5日晚上8点来钟,我刚从深圳回到广州东涌镇我家的小区门口,就被两个穿便衣的人堵住,说他们派出所的领导要找我聊聊。我说叫他来这里吧,我累了,不想动。一会来了一辆警车,又说要我去派出所。

我说之前你们领导不是答应了过来的吗?便衣说去去吧,就半个小时的事。当时我老婆也在小区门口,她刚逛街回来,我就把行李交给她,要她先回去做饭。到了派出所,先让我在大厅里等了约半个多小时,然后要给我做笔录,一个辅警和一个穿便衣的国宝带我到问讯室。

说是问询室,其实是审讯室,审讯室中间设了一道铁栅栏,审讯人员坐在铁栅栏外面,被审讯人坐在铁栅栏里面。他们要我进到铁栅栏里去,坐到那种可以把人锁住的铁椅子上,我说我又不是犯人,你们连传讯证都没有,我干嘛要坐到那里面?他们说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对我进行口头传唤,传唤就是要坐到那里面。

我说你拿法律来给我看,法律上说了传讯要坐在铁栅栏里面、坐在那种审讯椅上吗?现在有点冷,我只穿了一条长裤,我不坐那种椅子,也不进去。我坚持下,最终他们没强行让我进去,只是坐在靠铁栅栏的门口。这时老婆打电话来,问怎么还没让我走?不是说了半个小时吗?我说警察的话哪能信呢?她又问到底要多久才能走?那个国宝就说今晚别想回去了。老婆问要不要送饭来?我说送来吧。

开始做笔录了,他们说现在以你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的理由对你进行传讯,希望你配合。我要求做笔录的人员出示证件,穿警服的辅警出示了证件,国宝就不肯出示。我说你们这不合法嘛,按规定做笔录必须由两个警察来做,你们一个是辅警,没资格做笔录,还有一个连证件都不出示,更不合法了。他们说在派出所里还有什么好怀疑的。我说那可说不清,你们一贯是出了事就说是临时工干的,推卸责任。

问讯时,我基本上是回答“不知道”、“忘记了”、“这个问题我认为与你们传讯的理由无关,拒绝回答”等,尤其是问到关于工作、家庭的事,就说这是隐私,不能告诉你们。只有一些我认为说了对我会有利的事我才说,比如,我告诉他们,我已经买了次日去长沙的高铁票,要过去上班。

这意思是告诉他们不要太为难我,要是把我工作搞丢了,就是把我逼上绝路。其中问到我找人制作歌曲的事情,我说这事已经被你们搅黄了,那个制作人都不敢搞了。他们说那你还准备做吗?我说我自己做不了,要不我早就做了,用不着找人做。反正我的那些歌谱早就发到网上了,谁愿意做谁就做呗。

九点多做完笔录,我不肯签字,然后他们叫我在派出所大厅里等。九点半老婆来送饭,我吃得特别香。老婆把派出所人员数落了一通,之后先回去了。

后来一个警员拿了一张传讯证要我签字,我说怎么只有一张,不给我一份吗?他就说那就再列印一份吧。可是等了好久也没拿来。

快十一点的时候,他们又说还要再做一份笔录,我估计是因为我要求把传讯证给我一份,他们不得不谨慎,觉得有些问题还没问到,需要补充。他们又问了我去南方报社的事情、去香港的事情,还有其他一些乱七八糟的事。不管他们问什么,我还是之前那个策略,要么不回答,要么不按他们的意思回答。比如问我和谁去的香港,我说很多人,那天一起过关的估计有上千人吧。做完笔录我照例不签字。

之后他们就让我坐到大厅里等候发落。我估计不会拘留我,最多只是控制我几个小时,折磨我一下。

期间,一个叫阿钊的辅警一直陪着我聊天。他想找话说,却又不知怎么说,有点语无伦次、含含糊糊。大意是知道我是个好人,但他也没办法。我说我不怪你,你能不作恶就不错了。他又说知道国家是有很多问题,但不是一下就能改变的,要慢慢来,不能急。

我说那要怎样慢慢来?当局有没有一个具体的计划?什么时候做到哪一步?最终达到什么样的目标?他又说美国的民主制度也是有些问题的。我说凡事都没有十全十美的,但有一个界限。一个国家的制度必须满足几个基本的条件,在这个界限之上,就会越来越好,在这个界限之下,就会越来越差。我们现在言论自由都没有,选票都没有,又只有一个政党,这样就只会越搞越差。他说不过我了,就只好附和。

直到凌晨三点才放我走,被控制了七个小时。辅警阿钊开车把我送到小区门口。走的时候也没再拿传唤证来让我签字,估计是不敢给我,怕我拿了去找他们的麻烦。

整个过程他们对我还是比较客气的,没有用强硬、呵斥的语气跟我说话,也没有收缴我的手机。

早上我七点多钟起来,送小孩去幼儿园,然后又去广州看望了范一平老先生,他因为我制作歌曲的事业受到牵连,前些天在一个星期内两次被传唤,每次都将近24小时,害得他脚都站肿了,还抄他的家。但范先生一直很坚强,他是我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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