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7月23日讯】(新唐人记者张旖旎综合报导)近日,知名媒体人、《中国财富》杂志记者宋志标因为香港媒体撰写文章,触碰中共新闻主管部门新近出台的不能为外媒撰稿的新规而被迫离职。这是自2011年宋志标被迫从《南方都市报》评论部离职后再次被迫离职。
据《纽约时报》7月22日报导,7月18日,中国知名媒体人、《南方都市报》子刊《中国财富》杂志记者宋志标,因为香港《东方日报》旗下的“东网”撰写专栏文章,“触犯”中共新闻管制部门出台的“不得为外媒撰稿”的新规而被迫离职。
宋志标或是中共广电新规惩处的第一名记者。据宋志标向《纽约时报》证实,他离职的主要原因就是为“东网”撰稿。
就在被迫离职前三天,宋志标在“东网”撰文《“推普废粤”的四年变迁》,批评中共面对民众抗议,仍然强硬推广普通话节目、限制粤语节目,是社会政治环境的倒退。
今年7月8日, 中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新闻从业人员在采访中获得的信息,其中包含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未公开披露信息等,都属于职务行为信息,不得通过社交媒体等发布;要求各新闻机构与记者签定保密协议;另外该规定还禁止新闻从业人员担任外媒的特约记者、特约通讯员、特约撰稿人或专栏作者等。
据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院长张志安向《纽约时报》中文网表示,中共这份新文件中的一些规定,如记者不能私自发布职务信息等在公布之前就已经执行了。另据一位曾在一份省级党报工作的匿名编辑表示,他们入职时曾也同样被要求遵守保密纪律,但并不如现在这样公开化和正规化。
但是,严禁记者给外媒撰稿则是第一次出现在中共官方文件中。该文件的出台毫无疑问显示中共在加强对新闻舆论的管控。《纽约时报》认为,宋志标被迫离职一事显示中共决意将新规定付诸执行。
另外,此次被迫离职也并非宋志标记者生涯中第一次被迫离职。宋志标曾为《南方都市报》评论部评论员。
2011年的5月,宋志标为南都撰写纪念5.12地震三周年的社论,隐讳声援调查川震豆腐渣工程的艾未未。宋随后被迫离开《南方都市报》。同年他到《中国财富》做记者。今年他为“东网”撰写了数十篇文章,其中包括纪念六四25周年等敏感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