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11月20日讯】韩国光州地方法院周四(11月20日)宣布,判处“世越号”渡船公司负责人金汉植10年监禁。另外9名被告,被判处2到10年有期徒刑。
法院判决71岁的清海镇海运公司负责人暨首席执行官金汉植,疏忽致死和侵吞公款两项罪名成立。
金汉植辩称,事故应由船运公司老板俞炳彦负责。但被通缉的俞炳彦事发后潜逃,今年6月死亡,至今死因不明。
法庭还发现,金汉植4年来挪用公款260万美元给俞炳彦,判定金汉植侵吞公款罪名成立。
韩国“世越号”渡轮今年4月翻覆沉没,造成304人死亡或失踪,其中250人是学生,许多家庭破碎,家属们非常痛心与悲愤。
韩国光州地方法院认定,船只超载、货物未按规定固定、以及船员不负责任的行为,最终导致“世越号”沉没。
上周,法院已宣判,船长李俊锡犯下遗弃致人死伤罪,获判有期徒刑36年﹔轮机长因杀人罪被判30年﹔其余13名船员面临5到20年不等的徒刑。
新唐人记者唐楣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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