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华裔警误杀黑人案 前警局局长细解析

【新唐人2015年02月12日讯】纽约市警局前五分局局长,资深刑事律师罗百能对梁彼得案非常关注,他认为,梁彼得在未来的庭审中,呈现怎样的证据非常重要。一起来听听罗百能的分析。

罗百能今天一大早从刑事法院出来,在接受记者提问时,仍然保留梁彼得无辜的观点。

“梁彼得被起诉很不幸,他的行为是个不幸的事故而不是犯罪,他不是罪犯。Pinks Houses 政府楼很危险,楼道里很黑,梁彼得受训时,可能就要求他们把抢拿出来,也许那个人惊吓到他了,也许梁彼得看到那人手里有东西,让他感到害怕,就开了抢,但完全不是有意的。”

他分析说梁彼得被起诉的罪名是疏忽误杀,B类重罪,最高可判刑15年,庆幸的是起诉罪名不是故意杀人罪,那样最低要入狱25年到终身监禁。

对于之前发生的黑人小贩加纳被警察锁喉致死,以及黑人青年布朗被警察开枪打死两起事件中,涉案警察都没有被起诉。他表示,梁彼得案不能与之类比。

“每个案件都不同,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当事人自己的证词,还要看地区检察官呈现什么证据给大陪审团。”

他还表示,他在纽约警局16年的职业生涯中,就经历过三起警察在政府楼巡逻时,开枪打死没有带枪居民的案例,涉案警察有白人也有不同族裔的,都没有遭到起诉。梁彼得被起诉让他感到有些惊讶。

“这让人感到非常意外,警察在执勤时因不小心开枪而被起诉。”

他认为,庭审过程中,梁彼得的证词很关键,不排除有翻案的可能。

“虽然梁彼得不幸被起诉,但不一定他就有罪,要入狱服刑。最重要的要看是不是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他有罪。希望经过庭审,陪审团发现他没有罪。”

新唐人记者安心纽约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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