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两岸买办 立院初审林中森条款

【新唐人2016年04月28日讯】海基会长林中森,赶在卸任前透过友人,积极筹组新的基金会,被批评是两岸新买办,立法院今天初审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限制离职三年内不得任相关营利事业职务,也被外界视为“林中森条款”。

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 VS. 民进党立委庄瑞雄:“你没事去弄一个基金会,开始去募款。你提到的基金会事实上我不会去参与筹组。”

立法院初审《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要增订海基会“旋转门条款”,因为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为卸任后铺路,筹组“中华民族发展基金会”,传出已经向台商募集上千万元,引发新买办质疑。

陆委会主委夏立言 VS. 民进党立委庄瑞雄:“不是针对你个人啦,是你个人弄一个大动作让国会感觉说,这个洞不补起来不行。”

陆委会主委夏立言 VS. 国民党立委黄昭顺:“我们不希望这个基金会未来的成立等等,有任何的买办的行为,但是我们也希望我们整个法案,不要有针对性。”

陆委会主委夏立言 VS. 亲民党立委陈怡洁:“大家都认知这就是新的买办系统,不能说为了特定人士,为了特定的友人,那个基金会也是林董的友人创办的啊,筹组的啊。现行的规定已经有了很完整的一个管理的机制了。”

担心针对性太强,未来没有人敢接受政府委托处理两岸事务,不过,提案立委列出历任海基会董事长兼职,只有江丙坤、林中森两人,卸任后成立基金会,才会有2012年修法讨论。

陆委会主委夏立言 VS. 民进党立委李俊俋:“江丙坤的华聚基金会,他就去谈这些嘛,而且谈两岸间共同的标准,那这个就是我们要设立旋转门的原因嘛。他利用过去海基会董事长的身份,累积出来这些人脉,然后统合在做这些事情欸,那这个没有职权冲突吗?这个不用利益回避吗?这个不用旋转门规范吗?”

拿掉原本提案扩及“非营利事业”,初审增订的旋转门条款,限制海基会及相关受托团体代表人,离职三年内不得任职“直接相关之营利事业”,违者将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唐人亚太电视卢天常、张芝瑄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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