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警察法》 拟五种情形可开枪 民众担忧

【新唐人2016年12月06日讯】中共公安部网站日前就《警察法》(修订草案稿)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对警权作出了若干调整,新增了警察遇到5种情形可开枪的规定。舆论担忧,给本已滥权的警察扩大开枪的权力,老百姓的生命安全更难以保障了。

这次修订草案稿将原有的《警察法》从52条增加到109条。新增内容包括,警察在遇到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或危及他人安全;或嫌疑人骚乱暴乱;或暴力拘捕,袭警等5种情形时,经警告无效可以使用武器,如来不及警告,或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严重后果的,可直接使用武器。

党媒12月5号评论称,警察权是一种国家强制权,开枪权的具体范围还需要公众的深度参与。

但民间担忧,在缺乏监督的情况下,这些修订可能进一步扩大警察对百姓开枪的权力。

大陆律师李向阳:“也许是同样的一部法规,在欧美这些有人权保障的国家实施,能很好的保障人权,可是在中国这样专制、腐败,没有人权的国度实施就践踏人权。”

近年来,中共警察开枪击毙平民的事件不时成为社会话题,而开枪警察往往不受追责。例如庆安火车站警察李乐斌击毙访民徐纯合引发民间极大争议,但官方不仅认定李乐斌开枪是“正常履职”,央视还播放一段经过剪辑的所谓全程监控录像试图支持这一结论。

大陆《权利运动》组织发起人胡军之前曾指出,在警方掌控话语权的情况下,普通人难保安全。

大陆《权利运动》组织发起人胡军:“我们知道它现在不断地删贴和不断的封锁网路、封锁舆论就是掩盖真相,掩盖它屠杀的真相,就是说它屠杀以后,可以保持他自己的话语权的时候,它就可以把一个无辜的人杀害以后,它告诉人们这是一个恐怖份子。”

大陆目前的《警察法》是21年前颁行的,这次草案新增的内容还包括,在特殊情况下,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经省级公安机关批准后,可以实施网路管制。以及对一线警察退休年限做出新规定。

新唐人记者李韵、舒灿采访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