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6月07日讯】香港法轮功学员诗曙明被青关会诬告一案,高院在周三做出了判决,法官认为青关会是故意针对法轮功群体,证据显示诗曙明无罪,并当庭撤销了指控。今年2月法轮功学员在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的协助下,向香港高等法院就青关会诬告提出上诉。
案件指,2015年4月28日早上,法轮功学员诗曙明在旺角亚皆老街真相点摆放横幅及展板时,遭青关会宣传部副主任张柳清挑衅,张报警称遭诗拍手袭击。其后在裁判法院被裁定普通袭击罪成。诗不服上诉。
法官在判词中指投诉人张柳清,过去34个月内涉及92宗报案纪录,其中38宗张是报案人,在21宗立案案件中,有5宗涉及对法轮功的指控。法官引用其中一宗裁判官曾批评张故意针对法轮功人士,故意挑拨,不怀好意。
法官并指诗曙明厌恶张用手机近距离拍摄,用手拨开从而接触到张的手臂,指此举动不足以构成袭击。综合新增的证据、以及原审裁判官对定罪分析的不足,撤销上诉人的定罪,并判已缴付的罚款须发还上诉人。
诗曙明对上诉获胜表示很高兴,她感激香港各界人士的支持。
香港法轮功学员诗曙明:“我确实没有打过她,当时我们是抱着讲真话,要还法轮功一个公道,我们法轮功是修真善忍是不会打人的。今次感谢港大张达明律师伸出援手帮助我们,感谢港大的正义人士帮助我们法轮功学员。”
香港法轮佛学会发言人简鸿章赞扬法庭的判决彰显公义,使被诬告的学员恢复清白。
新唐人记者林秀宜在香港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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