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国雄被判无罪 斥港府政治检控

【新唐人2017年08月01日讯】香港社民连梁国雄被指担任立法会议员期间,收受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25万元捐款,未有向立法会申报。星期一区域法院裁定他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不成立。梁批评政府政治检控,强调民选议员是受市民支持及信任。

多位现任及前任立法会议员到湾仔区域法院声援梁国雄,法院经考虑所有证据后,认为梁国雄的行为引起一定嫌疑,但找不到证据显示收取壹传媒集团黎智英的25万元捐款,没用于社民连。在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下,裁定梁国雄罪名不成立。

梁国雄步出法院感谢前来支持的朋友及同事。

香港社民连梁国雄:“这是对我最大的信任,他们来这里表达了一件事,就是我们民主派不是像共产党所说,是受到他人操纵的政治力量,我们是受到香港人投票,确认了我们是代表大多数香港人的。”

他表示,自己在8月20日,还有一单藐视立法会罪,批评港府政治检控。

梁国雄:“我之前任职议员的立法会有三十宗类似案件,三十次漏报。梁君彦主席竞选完主席后,当上立法会主席才知道原来自己漏报,包括国籍及其公司。公道自在人心,为何一个人不停被政府控告。”

梁国雄表示不会申请讼费。律政司暂时未有回应是否上诉。

新唐人记者林秀宜在香港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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