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善款挪为己用的教训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10月23日讯】中国历代出现很多高僧,不畏艰辛精进修行,进而受到神明护佑;不过也出现了少数僧人或修行者因贪财负义,最终受到神明的惩戒,在《庚巳编》和《夷坚志》就记载着这样的事例。

据《庚巳编》所述,明朝兖州府(山东西南部)有一座庙,向来都很灵验,常有神奇的事发生。

明孝宗弘治年间(1488年至1505年),苏州进士龚元前往兖州担任知府。一天夜里,他听到一阵鞭打声,于是就问左右衙役,发生了什么事?衙役中有知道的,就回答说,“这是庙中时常发生的神奇事。”但听闻后的龚元,并不相信。

为了一探究竟,凌晨时分龚元动身前往那座庙,但是什么也没有看到,于是招来那名衙役,责骂了一番。但衙役还是坚持道:“只有心意至诚,进去之后才会看见。”

次日,龚元斋戒沐浴后,换上净洁的衣服,到晚上再次来到庙前,并且祭拜祝祷了很久,才开门进去。这时,他看到五个人身穿冕服,如同王者一样,他们走出迎接龚元,请他坐在宾客的位置上。

龚元先是谦和地推让,他们说:“您是阳间的官员,我们是阴间的官员。至于公务上,我们没有任何联系,请您放心坐下吧。”

有人奉上茶水招待龚元,但他不敢喝。一个王者劝他说:“这是筵席上的茶,但喝无妨!”

龚元记得,人间传说地府有十位阎王,但他只看到了五位,于是问到:“以前我听说在冥界有十位王,为什么只有你们五位在呢?”众王说:“他们都赴宴去了。”

龚元想看一下地狱的景象。众王说:“地狱的规定很严格,不能随便带您进去。有一事倒是可以让您看一看!”

他们遂即命令阴差带进来一名僧人,并以燃烧的炭火炙烤僧人的背部,王者对龚元说:“这是当地某寺的一名僧人。平常化缘募捐得到不少钱,可他全都拿去买酒买肉,只供自己吃喝,没有拿去修建寺院,所以在这里受罚。”

龚元问王者,如何才能解除僧人的罪过?王者说:“今后改过迁善,还可以免除。”

龚元离开后,回到官衙,派人悄悄地寻访那名僧人,得知僧人正罹患疾病,背部长了难治的疮,几乎快要病死了。

于是,龚元去见他,将自己的所见告诉了僧人。僧人听说后,惊恐不已,后悔得无地自容,于是拿出自己所有的财物,修缮庙宇。

僧人诚心改过后,背部的疮也渐渐好了。

无独有偶,宋朝嘉兴也有一则例子。据《夷坚志》记载,嘉兴奉贤乡有一名女子叫阿徐,宋孝宗乾道元年(1165年),她于初夏的一天忽然“死”了,但是第二天又活了,还从地府里带回了一桩见闻。

阿徐的大伯叫王大,生前到寺院出家当行者,通过化缘得到很多钱。这些钱本来是用于修建钟楼的,但是王大将施主慷慨施赠的钱财占为己有。他还曾经将斋饭打回家,自己一个人吃。因为这些罪过,王大去世后,在阴间一直受苦。

据:《庚巳编》和《夷坚志》

──转自《大纪元》有删节

(责任编辑:张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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