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陆委会主委斥凌友诗叛国 吁修改《国安法》

【新唐人2019年04月04日讯】台湾陆委会主委陈明通周一对台媒表示,台湾女凌友诗以中共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在中共两会上发表的言论,性质已属叛国,但依据现在的《国安法》,尚无法对凌友诗这类人进行刑事处罚,只罚款五十万台币,这很对不起台湾人民,希望能积极推动修改《国安法》,以便将来能够以“叛国罪”惩处这种有叛国行为的人。

自称“台湾女孩”的57岁台湾籍妇女凌友诗,在今年的中共两会上以中共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发言时,用夸张语调吹捧中共政权,并宣称全中国的唯一合法代表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更扬言中共十年内要统治台湾。

凌友诗的这番言论顿时令台湾朝野一片哗然,台湾人纷纷斥责她为获得一己私利而出卖良知、谄媚中共。

台湾主管两岸事务的大陆委员会主委陈明通4月1日接受宝岛广播电台专访时称,凌友诗因担任(中共)政协委员已经被罚款台币五十万元;但重点在她的发言内容,公然声称中共政府才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还说十年内要统治台湾,这显然是“叛国罪”。

陈明通表示,《国安法》里的“内乱外患罪”是针对外国而言,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并没有把对岸(指中国大陆)认定为外国,所以台政府面对凌某这种情况,还不能用“叛国罪”来对她判刑。但如果《国安法》里的相关条款的措辞修改一下,把敌国变成“敌方”,要联络“敌方”消灭我们的国家就触犯了“外患、叛国罪”。

陈明通无奈地说,可惜《国安法》修法仍躺在立法院,这令人很不安,所以自己希望大家能积极推动进行修法。

陈明通还表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提到,百姓不管任何理由去对岸,不可以做违反中华民国国家安全及国家利益的行为。但是像凌友诗这种,明明违反了国家利益却没有办法诉诸法律而只能罚款,所以才要修改。

陈明通说:“做不对的事情要付出代价,百姓才会觉得还有政府的存在,要不然身为一个政府官员都觉得不好意思。(凌友诗)这种人去那里说的,都是叛国罪。我们(却)无法把她判刑,这是我们对台湾百姓很抱歉的地方。”

陈明通还特意在专访中强调说,中共想要成为亚洲霸权,用独裁体制来对付其他国家或地区,这对人类文明是一个挑战。而且台湾当局反对的是中共政权,并不是反对中国大陆的13亿人民。

据了解,台湾内政部今年3月15日发通告说,凌友诗担任中共政协委员违反了《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台湾籍人士不得担任中共党政军职务的规定,而且凌友诗公开发表的“统战言论”极其不当,决议处法定最高额新台币50万元罚款。随后凌友诗接受港媒访问时表示对这项罚款判决“保留申诉的权利”。

其后,台湾内政部次长陈宗彦公开回应说,经内政部查证,凌友诗目前仍保有中华民国国籍及台湾户籍,适用“两岸条例”规定,政府依法所做的处分,人民仍有申诉的管道,这就是台湾民主法治的价值,所以凌友诗有权回台提出申诉,但“在中国(大陆)可没有此机会”。

台湾负责两岸事务的大陆委员会副主委邱垂正3月14日曾表示,正在调查台籍中国全国政协委员凌友诗是否已在中国入籍,或持有中国大陆护照,一旦掌握确切事证,将注销她的台湾户籍。

(记者何雅婷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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