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主嫌旧事被扒 重伤他人在逃仍无法无天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06月12日讯】唐山恶性打人事件继续发酵。最新爆光的中共官方的判决文书显示,打人主犯陈继志曾在多年前卷入恶性打人案,把人头颅打至粉碎性骨折,却一直“在逃”,但却仍在唐山横行霸道。民众纷纷要求追责黑社会团伙背后的保护伞。

12日,一篇题为《唐山旧事》的文章在社交媒体上热传,文章讲述的内容都来自中共国家公职机关的判决与文书。

(截图)

据《(2018)冀0203刑初286号》、《(2019)冀02刑终216号》,2015年12月12日,唐山刘涛等四人以追讨索要抵押车辆的债务为由,使用方向盘锁对被害人商某的头部等部位实施殴打,致使其额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脑组织挫裂伤,尺骨粉碎性骨折。并将受害人拘禁在陈继志的厂房大院内。

(网页截图)

另据美篇平台账号“路北巡控”在2019年发布的消息,2015年12月,陈继志伙同三名男子在唐山市路北区闻新园小区打伤一人,后用车将其拉到一个大院继续殴打,打完后将其关在车的后备箱长达十个小时。

受害人商某次日逃出后报警,唐山公安立案,开始网上通缉。但根据判决书,警方直到2018年3月21日才将刘涛逮捕,中间跨度为两年多,而陈继志依旧“在逃”。

2019年3月31日,唐山中级法院做出判决,刘涛当庭自愿认罪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另一个月。 这意味着,刘涛最多再坐一年的牢就可以出狱。

有了刘涛顶罪,其他拘禁与故意伤害的三人均不予处罚,其中包括“刑拘在逃”的陈继志。

《唐山旧事》一文称,按理说,作为网上通缉的逃犯,日子不会很好过,可是在2015年12月12日至2018年3月21日,刘涛和陈继志在“潜逃”的两年多时间里,哥俩依旧在唐山叱咤风云。

根据《(2018)冀02民终2056号》,2017年2月4日,刘涛开着陈继志的车,在唐山市创造了一车连撞八车的记录,并在事故后弃车逃逸。

“刑拘在逃”的陈继志大摇大摆的出现在了交管队和唐山中级法院,处理交通事故。(网页截图)

而根据《唐公交认字[2017]第00000027号》,而此时,“刑拘在逃”的陈继志,顶着“通缉罪名”大摇大摆的出现在了交管队和唐山中级法院,处理交通事故。有着陈继志的操办,刑拘在逃的刘涛平安无事,甚至保险公司竟然还为事故逃逸买单。

而刘涛和陈继志,也是这次唐山打人事件的两个主要角色。

文章称,如果这次打人事件没有视频流出,也许刘涛和陈继志会复制七年前的套路,坐着迈巴赫出去避一避风头,找个小弟顶罪;也许会复制五年前的套路,让执法部门调节,给受害者点小钱赔偿后闭口。

文章还表示,团伙性质的黑恶势力绝不会没有保护伞的庇护,刘涛和陈继志不过是他们的手套,而且不过是手套之一,如果不把背后的保护伞与利益链条抓出来,还会有新手套取代他们继续把人民踩在脚下。

这篇文章引发热议,不少人都指向黑后的保护伞:“唐山政府和涉黑集团就是一丘之貉”;“唐山政法肯定是这群涉黑团伙的保护伞”。

还有人称:“ 可怕的不是作恶多端,而是为这一桩一件的事件后,他们依旧可以逍遥法外!希望严惩的不只是他们,而是和他沆壑一气的政府官员!”

(责任编辑: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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