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安分局女局长获刑12年 曾频入私人会所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11月02日讯】11月2日上午,中共上海公安局奉贤分局前党委书记、局长唐丽娜以受贿罪被判刑12年,她被指控受贿2,401万余元(人民币,下同)。此前她被指频繁出入私人会所。

唐丽娜被指控:2007年至2021年,她先后利用担任上海公安局杨浦分局政治委员、上海市奉贤区副区长、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时,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2,401万余元。因此,唐丽娜以受贿罪被判刑12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唐丽娜曾长期在上海市公安局任职,从2006年9月起,历任奉贤分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督察长,杨浦分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督察长,轨道公交总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职。从2015年5月起,唐丽娜任上海奉贤区副区长、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21年5月28日,唐丽娜落马。唐丽娜曾被指大搞权钱交易,串供并伪造证据;长期大肆收受礼金,频繁出入私人会所;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干预、插手建设工程承发包和司法活动;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

此前,唐丽娜的上司及其老搭档也分别被调查。

2020年8月18日,上海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龚道安被调查。2022年9月21日,“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龚道安被判处无期徒刑,他被控受贿超7,343万元

2021年7月19日,唐丽娜的的老搭档,已退休9个月的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前党委委员、副局长唐益仁也被查。

龚道安、唐丽娜、唐益仁均因积极跟随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分别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国际)追查及海外明慧网点名。

据海外明慧网2021年7月3日报导,唐丽娜任职奉贤区副区长,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对奉贤区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等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同时,奉贤区政法委“610”与公安等部门人员长期骚扰、监控和抓捕在奉贤区租借房子的法轮功学员等,威逼房东解除其租房合同。(链接

2018年6月5日,追查国际发出《追查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莫世婉、黄建等的责任人的通告》。时任奉贤区政法委副书记、区公安分局局长唐丽娜被指是涉案主要责任单位的责任人。

(记者李恩真综合报导/责任编辑:夏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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