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聘英国大律师抗辩 律政司上诉被驳回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11月22日讯】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案于12月1日开审,黎申请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抗辩,获高院批准。律政司上诉反对此案让国际律师介入,被驳回。本周一(21日),律政司再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也被驳回,上诉庭并要求律政司支付相关的诉讼费用。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这次是前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代表香港律政司,向上诉庭提出了上诉至终审法院的申请。上周二至周五(15至18日),律政司、大律师公会及黎智英3方先后以书面形式向法庭提交了陈词,上诉庭的副庭长关淑馨、朱芬龄及法官区庆祥负责处理相关案情。

袁在陈词中以所谓“防止外国或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及“保障国家机密免被外泄”为由,声称准许海外大律师参与此案与上述规定相违背,黎智英一方无权以海外大律师为代表。

上诉庭则反驳了袁某的说辞。

上诉庭表示,律政司司长今年7月发出审讯不设陪审团的指示时,提出的3个理由并不包括“保护国家秘密”,控方亦没有透露任何国家机密予黎智英一方,而国际律师也同样需遵守英国的大律师行为守则,仅因为其身在海外就指称其行为不受规管“实属无稽之谈”,法庭不认为英国律师的参与有违《港区国安法》立法目的和宗旨。

上诉庭还指出,本案于12月1日开审,律政司之前聘用3名资深大律师处理,并提出不同或额外的论点,现在再增加新的上诉论点,势必对辩方法律师团队造成困扰,严重影响准备审讯,法庭对律政司的这种做法表示遗憾。

上诉庭最后表示,基于以上理由,法庭裁决拒绝批准律政司上诉至终审法院的许可,并颁令律政司须支付讼费。

虽然上诉庭拒绝批出上诉至终院的许可,但律政司仍可直接向终审法院提出申请,届时将会由3名终院法官组成的终院上诉委员会处理。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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