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建安居工程遭政府赖账10年 江西企业家晚景悲凉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3年02月08日讯】11年前,中国江西省房地产开发商朱汉民完成了地方政府的家园安置小区工程后,镇政府却拖欠了超过两千万元的工程款至今未付。朱汉民打了多年的官司后虽然获胜,但政府就是赖账不给。如今这位民营企业家负债累累,晚景凄凉。

现年62岁的江西民营企业家朱汉民日前对中国经济观察网叙述了自己的遭遇。他语气悲凉地说,自己已经是癌症晚期,不知道还能活多久,也不知道在自己生命终结之前,能不能把镇政府拖欠了十年的几千万元要回来,然后把家里欠别人的债给还清。

据报导,11年前的2011年12月,朱汉民承接了江西九江柴桑区港口街镇政府的“朝阳家园安置小区”工程。两年后工程竣工,交付给港口街镇政府使用,但镇政府却拖欠了高达2122余万元的工程款,并迟迟不予支付。

当初为完成这个工程,朱汉民也向其他商家借用了大量资金。如今工程完工了却收不回工程款,作为镇政府“债主”的朱汉民,顿时也成为了负债累累的冤大头。此后,朱汉民就走上了长达十年的艰辛讨债之路。

据报导,朱汉民是江西九江柴桑人,后定居于浙江金华。他早年间在湖北等地从事房地产开发,收获不菲。2011年左右他回到柴桑,想在家乡拓展业务。此时,港口街正准备兴建拆迁安置房小区。镇政府把相关的建设工程分为两个标段对外招标,其中一标段为1至13号楼,二标段为14至23号楼。

当时,江西本地建筑企业航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航达集团)拿下了一标段的工程。 同年12月28日,港口街政府与航达集团就此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为3211余万元。

随后,航达集团与朱汉民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协议书》,约定将其中标的“朝阳家园安置小区(一标段)”项目交由朱汉民施工,并注明“工程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法律费用均由朱汉民承担”。之后,朱汉民以航达集团项目部的名义进行施工。

原本一标段的合同约定的施工周期为一年,但后来一标段工程进行了设计变更,施工量也随之增加。至2013年7月,朱汉民实际承建的一标段工程竣工后,顺利交付港口街镇政府使用。然而,工程交付之后,朱汉民却未能从港口街镇政府得到足额的工程款。

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九江市柴桑区审计局曾对“朝阳家园安置小区”工程结算情况进行审计,核定朱汉民承建的一标段工程造价约为4150.28万元。以此计算,港口街政府有约2000万元本金的工程款未支付给朱汉民。

因为迟迟拿不到被拖欠的工程款,朱汉民于2019年年底决定向法院起诉港口街镇政府。

2020年2月,九江中院就此立案。同年12月,九江中院一审判决朱汉民胜诉,法院判决港口街政府应支付给他工程款约2172.14万元,并以此金额为基数,支付自2013年8月1日以来的相应利息。

港口街镇政府不服,向江西高院提起上诉。

2021年8月30日,江西高院的二审终审判决同样是港口街镇政府败诉,但镇政府应付的工程款本金在原来的基础上减少了50万元。江西高院的这个判决还规定,港口街政府应在10日内向朱汉民支付上述款项。但是,港口街政府一直没有履行上述判决。

朱汉民就此向九江中院申请执行。2021年11月1日,九江中院“经审查,(朱汉民的)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

此后,港口街镇政府曾于2022年5月20日与朱汉民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表态“对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不持异议”,并许诺最迟应该于2022年12月31日向甲方支付工程款本金600万元,剩余款项乙方将于2023年和2024年支付,“每年付一半,年底前支付”。现任柴桑区港口街镇镇长陆洪锋还在这份《执行和解协议》上签了字予以确认。

然而,到2022年12月31日承诺期满时,港口街政府再次失信,并未按照约定的向朱汉民支付至少600万元的工程款本金。时至今日,拖欠的这部分工程款依然分文未给。

(责任编辑:何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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