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4年12月25日讯】中共法院闹剧频现,近日,河北一法院被曝出判决书出现56处文字错误,不仅关键数额写错,千万元变成千元,并且,判决所引用的法律条文也错误百出,涉案人员张冠李戴 ,判决时间出现两个。
据大陆媒体报导,一份编号为(2024)冀0404刑初134号的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法院的刑事判决书,31页,竟然出现56处文字错误,30%写成30‰,1100万元写成1100元,“他人财物”写成“他人财务”、新三板上市公司写成“新三版”,公墓写成“公基”,特殊原因写成“特出原因”。
更荒唐是,该法院下达的刑事判决书,送给两个辩护人的版本,竟然出现两个不同的判决时间。
该案件一位辩护律师张涛律师收到刑事判决书,落款日期是2024年10月31日,另一位辩护人朱智律师所收到的刑事判决书,判决书落款时间却是2024年11月6日,两份判决书的内容一致。
该案辩护人张涛律师对大陆媒体表示,一份刑事判决书,不仅是法律对案件的最终裁断,更是司法公正的明镜。但是这份判决书,不仅关键证据被完全忽略,甚至引用的法律条文也错误百出。这不仅羞辱了法律的威严,更是对当事人命运的漠视,对司法公信力的公然践踏。
中共法院的司法文书出现这种严重错误,非常普遍。
3月21日,据北京青年报报导,浙江省绍兴市中级法院审理一起“合同诈骗案”,案号为(2021)浙0681刑初904号之一的判决书至少存在110处错误,其中包括将当事人名字、涉及企业名字写错,在证人证言中出现影响表意的错字,判决书记载内容与证据原文不符,数字单位错误,其中最为荒谬的一处,是判决书将一笔5735019.54元的借款多写了一个“万”字,直接从百万量级跃升为百亿量级。该案针对另外三名被告人的案号为(2021)浙0681刑初904号的判决书,被辩护人指出114处错误。
2021年10月17日,据大陆红星新闻报导,“河北一法院判决书出现10处错误,下发补正裁定书仍有错,法官被停职。”报导指出,两位诉讼代理人的律所“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误写为“北京市中闯律师事务所”;原告诉讼请求第2项拖欠工程款的利息“115.7万元”误写为“115700万元”,多了3位数;将“垚鑫公司”误写为“毒鑫公司”;“景晟公司”误写为“景展公司”;“种植保证金”误写为“种植保金”等等。
其它还有,湖南一法院将民事判决书抬头写成“医院”,2018年,陕西省某基层法院制发的一份判决书,曾经出现“父亲年龄只比儿子大两岁”的荒唐闹剧。
(记者李郦综合报导/责任编辑:郑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