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5年02月24日讯】2月24日,中国四名跨境电诈集团首犯被判处无期徒刑。这些罪犯被控自2020年9月至2021年底,在柬埔寨组建诈骗集团,骗取100余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亿余元。
中共最高法院当天发布了七件已经审结的电诈及其关联犯罪的典型案例,并指控其中四名被告人系首要罪犯,均被顶格判处无期徒刑。
案例显示,2020年初,被告人黄某、李某辉在柬埔寨西哈努克港市“财神国际”园区等处,组建诈骗集团,组织、指挥多人对中国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8月,被告人周某刚加入该诈骗集团并担任总监。
上述三人各有分工,黄某、李某辉通过境外聊天软件幕后掌控诈骗集团,决定公司运营模式,并控制资金及相关账户等;周某刚现场管理具体诈骗事务,另有多名骨干成员(已被另案判刑)。
该诈骗集团的作案手法通常是,通过特定方式筛选出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女性,通过被害人手机号码批量添加网络社交平台好友,冒充“高富帅”依照预定话术与被害人网络聊天,骗取信任后,推荐被害人下载由该集团控制的“金天利”等虚假投资或赌博网络平台,先通过后台操控让被害人小额获利提现,再不断引诱被害人充值,待被害人投入大额资金后,即关闭提现通道,拉黑被害人。
法院称,该诈骗集团自2020年9月至2021年底,骗取100余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李某辉、周某刚在诈骗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均系首要分子,决定对三人均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另一件被告人余某也被判处无期徒刑,他被指自2018年下半年开始,伙同他人在柬埔寨西哈努克港市盛威园区成立巨星娱乐公司(又名永兴娱乐、永旺娱乐),逐步发展成为300余人参与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内设多个部门,分工配合诱骗中国居民,实施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余某在该集团负责日常事务、财务监管、人事管理等,并具体管理各博彩平台运营。2019年底,该犯罪集团又搬至菲律宾马尼拉市,继续实施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截至2020年3月11日余某离开诈骗园区,已查明111名被害人损失共计人民币5987余万元,已调取的涉案各博彩平台账户收入资金共计人民币30余亿元。
此外,2018年下半年以来,被告人余某等人先后组织引诱106名中国居民,乘坐飞机到柬埔寨、菲律宾,加入犯罪组织从事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责任编辑:文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