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凶器持有罪实施首日 一中国男持刀威胁行人被捕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5年04月10日讯】韩国“公共场所凶器持有罪”8日刚上路,一名58岁中国籍男子当天下午就因在在公共场所持凶器威胁行人被捕。警方正在调查持刀动机。

韩联社报导, 首尔警察厅10日表示,这名中国籍男子涉嫌在8日下午5时40分左右,在城东区清溪川步道对行人掏出刀械,邻近巡警接到报案,经确认目击者陈述及邻近监视器画面后,将其扣留调查。

除8日事件外,济州岛今天(4月10日)也发生类似事件。一名40多岁男子在今天凌晨2时32分于西归浦市路上持有凶器,造成民众恐慌。这名男子当时持约14公分长刀,跟在报案人身后,被警察逮捕后声称以为报案人瞪他,才拿刀追上去。

韩国《刑法》“公共场所持凶器罪”规定,在公路、公园等公共场所无合理理由下持有和展示凶器,引起行人不安、恐怖情绪时,可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约6824美元)以下罚金。

2023年首尔地铁新林站和京畿道城南市盆唐书岘站接连发生无差别行凶案后,国会推进在《刑法》中新设相关罪名,并于上月20日表决通过新版《刑法》。新版《刑法》本月8日起正式施行。(点击观看相关视频

(责任编辑:程以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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