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河南省高级法院上个星期对新乡市28家私人水泥厂业主控告当地政府强行关闭他们的企业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业主们的委托律师张星水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强行关闭水泥厂是人治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只是政府的“形像工程。”
去年年底河南省新乡市政府以环保为由仅以口头通知的形式强行关闭了新乡市辉县的28家私人水泥厂。但业主们表示政府给他们颁发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都是合格的。
业主:“ 环保署的验收都有合格证明,他们检查过后没有出具不合格的资料。它们就是没有道理就关闭了。”
业主们的委托律师张星水也表示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这些水泥厂的经营还是合法的,新乡市政府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
张星水:“就是它可能认为法律是一个点缀,或者法律只是有时候需要用的,然后当我今天决策的时候我不需要法律我就不考虑他。”
虽然这些私人水泥厂采用的是在水泥行业中正在被淘汰的“立窑”生产法,但新乡市政府急功近利“一刀切”的处理方式引起了舆论的非议。
张星水:“ 也就是要政绩,要形象工程,要表面光面的那么一种发展观。”
尽管新乡市市长吴天君曾说关闭水泥厂是对新乡人民的“承诺”,但是当地另外三家私人水泥厂却不在政府的关闭之列。
张星水:“这三家,其中有二家的老板啊,可能是当地的人大代表,所以在当地有一定的政治背景。”
迄今为止,新乡市政府没有对这些水泥厂厂主的经济损失提供任何补偿,也没有颁布安置近一万失业工人的措施。1月10日几千被关闭企业的工人去省政府集体上访,要求解决职工吃饭问题、集资问题、强制关闭立窑合法性问题等,但被当地政府截回。
新唐人记者 林洪 赵东雨 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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