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经济学者指物权法为保障中共不义之财

【新唐人】中共人大通过物权法,被外界解读为向资本主义经济靠拢,保障私有财产,针对此,台湾大学经济系教授张清溪认为,中共的市场经济没有自由公义作为基础,因此物权法反而保障的是中共掠夺人民而来的不义之财。

针对中共人大通过物权法,台大经济系教授张清溪指出,在正常的资本主义架构下,物权法是保障私有财产的必要法律,但是中共体制下的经济,完全失去市场机能,因此必须从中共本质看待人大通过物权法。

台大经济系教授张清溪:“共产党先把地主的财产充公,把富农的财产充公,把企业家的财产充公,然后第二步再把公家财产变成共产党、高官干部的私有财产,这样一个两步骤,把有钱人的钱变成共产党员的钱,这样得来的财产,施行资本主义,是完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市场机能是背道而驰,我觉得是非常荒谬的。”

张清溪表示,物权法应保障中国农民的财产,但农民的农地不在保护范围之内,中国农民对农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中共人大通过物权法,对广大的农民并没有实质的好处。

因此他认为,在没有合理市场经济逻辑之下的物权法,反而成了为不义之财合法化的法律。

台大经济系教授 张清溪:“在中国有钱的人有财产的原罪,因为财产得来几乎都是有问题的,那有问题得到的财产你要保障他,这个好像是要让小偷强盗漂白一样。”

台大经济系教授 张清溪:“它是没有公义的,你用法律去让它合法,其实它还是没有公义。”

新唐人电视 符济显 徐意雯 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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