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毅案开庭 郑恩宠欲出席反遭软禁

【新唐人】前上海首富周正毅涉嫌“行贿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7月24日星期二在上海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维权律师郑恩宠与100多名上海拆迁户要求出席旁听但被拒绝,郑恩宠并随后被警方软禁在亲戚家中,不得外出。以下是本台记者的采访。

曾代理多起上海非法拆迁案件的维权律师郑恩宠,24号早晨原计划前往高级人民法院旁听周正毅案,但中途被上海公安局警察拦阻,并强制把他软禁在妻子蒋美丽姐姐家中。

上海“东八块”的拆迁户沈女士说,他们虽然顺利到达法院,但仍被拒绝入内旁听。

沈女士:“我们想今天去,要求周正毅案开庭的时候我们旁听,要领旁听证,但我们什么也没领到。我听说有4,5个人把他(郑恩宠)看起来。”

记者多次联系郑恩宠,但电话无法接通;而蒋美丽姐姐家中的电话也无人接听。

郑恩宠在23号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周正毅案应该提前3天进行公告,但中级法院截至27号的公告为止,都没有周案的消息。

7月中旬,郑恩宠与周正毅案的受害人,“东八块”100多名拆迁户,联名上书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腾一龙,要求对周正毅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允许他们旁听和作证,但一直未获得回应。

郑恩宠:“我们的诉求能不能实现,我认为考验着中国宪法当中人权落宪之后,在2008年奥运的召开之前,以及中共17大召开的前后,看看中国的人权状况有丝毫点滴的进步嘛!”

郑恩宠并提出了二点要求,第一周正毅案须要在上海之外的地区庭审,以确保其公正性;第二周正毅案属于香港廉政公署的第一号通缉物件,大陆庭审结束后,应再转交香港司法处理。

郑恩宠:“第一,周案要在外省市审理,因为3年前在上海审理这么不公正,还在此审理,没有公正可言;第二点主张,周正毅案在中国大陆的法院审理完毕之后,应该通过司法配合的形式,送交香港法院进行审理。”

据了解,周正毅原是上海农凯集团前董事长。2002年周正毅与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的胞弟陈良军合伙,违法取得“东八块”17万平方米土地。2004年,在陈良宇包庇下,上海当局仅以“虚报注册资本和操纵股价”等罪名将周正毅轻判3年,并同时对揭发该项弊案的郑恩宠判囚3年。陈良宇下台后,周正毅于2007年初又再度被捕。

新唐人记者舒展 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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