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卢太城台东县十一日电)前台东县鹿野乡长张芳连涉嫌违法出租土地给砂石场,台东地检署侦办一年多今天予以提起公诉,具体求刑十五年。同案乡公所秘书徐国科求处六年,砂石业者陈荣辉、林秋菊夫妇求处三年六个月。 起诉书表示,张芳连于2002年三月一日至2006年三月一日担任鹿野乡长,徐国科担任乡公所秘书。2003年“鹿原砂石场”负责人陈荣辉向鹿野乡公所承租一块乡有土地作为砂石场砂石碎解洗选场之用。
承办人员发现砂石场要承租的土地是垃圾场预定地,不能变更为矿业用地,于是在送给乡长的公文中会签“于法不符,建请不同意”,但是张芳连和徐国科还是违法同意租给业者,并且长达九年之租约,收取租金新台币四万一千一百四十八元。 起诉书表示,乡公所和砂石场完成租约后,砂石场业者陈荣辉、林秋菊夫妇交付一万一千元贿款给徐国科,交付五万元贿款给张芳连。
起诉书表示,张芳连、徐国科、陈荣辉、林秋菊等四人触犯了贪污治罪条例。张芳连矢口否认犯行求处十五年,徐国科求处六年,陈荣辉、林秋菊求处三年六个月。97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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