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法拉盛闹事者最高可判20年

美国华府人权律师叶宁最近指出,法拉盛事件实际上是中共在大陆对法轮功实施“灭种罪”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在美国“灭种罪”最高可判20年有期徒刑。

人权律师叶宁认为,发生在纽约法拉盛的事件,实际是中共把对法轮功的迫害延伸到海外。

叶律师说:“中共在法拉盛图书馆导演的这一出政治闹剧,它并不是孤立的发生在法拉盛,发生在纽约州,而是发生在整个中国大陆的对法轮功运动和法轮功学员这种惨无人道的、纳粹式的大规模的屠杀和镇压的一部分。”

叶宁进一步指出,中共对法轮功的镇压具有“灭种罪”的性质,它和当年希特勒纳粹德国对犹太人的迫害具有相同特质。

叶律师说:“在美国本土进行“灭种罪”,不仅是进行“灭种罪”的活动、勾当、阴谋、串谋,而且即使是进行“灭种罪”的仅仅是口头或舆论、笔头的这种宣传、鼓动,都是触犯了美国刑法有关“灭种罪”的惩治条例,这个惩治条例的最高刑期是20年有期徒刑。”

叶宁并建议在法拉盛事件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除了向美国社会曝光此事,更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新唐人记者李明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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