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振岩:不得死于“三鹿奶粉”?

2008年10月19日,新西兰国家电视一台“星期天(Sunday)”节目中播放了记者在中国秘密采访一个受害家庭的录像,来自陕西咸阳的田晓卫和朱萍丽,他们的孩子田进因为吃了三鹿奶粉而死亡。田进在喝了三鹿奶粉后得病,父母借了将近一年的收入带着孩子到处寻医问药,最终检查出来是肾结石和尿路结石。但当时并不知道是因为奶粉的原因,医生还推荐他们继续给孩子吃三鹿奶粉。受害父母含着眼泪对着镜头说:“最后知道之后,我们后悔死了,咱娃有病,咱还在给他雪上加霜,一直喂三鹿奶粉。”田进在离开医院后不久,于8月1日死亡,而中共当局却坚称三鹿毒奶粉致死的孩童只有4 起,不肯承认田进是吃三鹿毒奶粉致死的婴儿。

恒天然总裁安德鲁·费瑞(Andrew Ferrier)在报导中披露,毒奶粉事件伊始,中共官员强烈反对公开召回三鹿奶粉,原因是“公共安全”。“他们说必须权衡公共安全和食品安全,在中国这方面的权衡很微妙(they said they had balanced what they called Public Security and Food Safety, and in China there was very delicate balance in that area)。”

原来在中共的辞典中,“公共安全”和“食品安全”还有这样的区别。中国人一直以为公共安全(或社会安全)的基点,是中国的广大民众,而孩子更是祖国的明天,民族的未来,他们的安全自然而然的应该成为“公共安全”中最重要的因素。现在看来大家都错了,其实“公共安全”和普通民众无关,其真正意思是“中共的安全”。

这就比较好理解为什么小田进“不得死于三鹿奶粉”:为了中共“安全”,“毒奶粉致死”有指标!“死亡指标”对新西兰人或其他自由社会的人来说,听起来可能有点像超现实主义的荒诞剧。其实了解中共本质的人知道,2003年SARS病横行的时候,很多医院就接到指标,限定死于SARS病的人数不得超额,所以不少死者“不得死于SARS”,而被贴上其它疾病致死;而自从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更有密令,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不得死于酷刑”,只能死于“疾病”、“自杀”,有的劳教所警察甚至叫嚣“我们有死亡指标!”“上面有令,打死算自杀!”

“中共的安全”其实是“公共安全”的死敌。没有了中共,才有真正意义上的“公共安全”。传《九评》,助“三退”(公开声明退出中共党团队)才是中国的和平之路。

──转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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