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有以法治国吗?没有。中共能以法治国吗?不能!否则,就不会出现那么多国祸民难了。毛泽东害死了数千万无辜,邓小平下令坦克开向手无寸铁的学生群众,江泽民镇压善良信仰群体令人发指。胡锦涛呢?依然没有民主法治新政,文字狱有增无减,只有与时俱进的毛邓江手法伎俩。
事实显明,毛泽东没有死,只是换上了邓、江、胡的面孔;秦始皇还活着,只是换上了伟大领袖、总设计师、江总书记与胡主席这些符号。抛开物质这一层面,从精神上说,我们生活在秦始皇时代。不,比秦始皇当时还黑暗恐怖!因为秦年代的人们尚能敬天畏神,知道以民为贵。而共产党要我们与天斗、与人斗、与大自然斗。共产党强迫我们消灭信仰以党为神,让我们互相残害人人自危,更对大自然无情地糟蹋破坏。总之,为了维持共产党的黑帮统治,共产党可谓好话说尽而坏事做绝。
所谓好话说尽而坏事做绝事例实举不胜举、罄竹难书。
以下一点点真实个案是对共产党以法治国的真实写照,一叶知秋,我们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共是靠谎言与暴力窃取的黑帮集团。否则,以下个案决不会发生。
一、业绩提成被贪,受害人反倒送劳教。闹得沸沸洋洋的广东省深圳外贸集团天俊公司职工赵国莉案。赵国莉是深圳优秀员工、业务骨干、深圳义工联义工。赵于2003年6月30日至2004年7月1日招为一年合同工,工作业绩在全公司物业部门独占鳌头,完成合同经济指标960万元(附:客户陈宝明证明和广东电信实业深圳星盟网络公司证明)。依深天俊会纪字[2004]6号规定竞争上岗后,因业绩突出于2004年6月25日调入成国企成为正式员工(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深劳招[2004]BS000003号招用员工通知》)。本来,天俊公司本该按合同规定给予赵相应薪酬奖励(业绩提成),但奖励被毛俊华为首的领导集体贪污私分了,数额计六十余万元。不但如此,在天俊董事长毛俊华的操纵下,2004年7月19日,赵国莉被突击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从此,赵走上了控告、维权上访的慢长道路。未料在依法申诉期间,天俊高层伙同深圳相关领导一同出伪证,无端让赵国莉在京维权时被非法劳教一年。可怜哪!这是一宗黑白颠倒、明目张胆的抢劫行为。人家有权有势霸占公民权益可以,郭泉《民主先声》中为弱势群体呼喊又何罪之有?
二、贪赃枉法者可以参加评选先进党员。从深圳天俊公司的许多黑幕,我们可以了解到官商勾结,司法腐败的许多真相。原深圳外贸集团坪山肉鸡场负责人黄文才大肆贪污饲料款,被职工举后,深圳市纪委查实(当年检察院想来查的后来不知为何撤退了),当年老总唐泽江说,人家举报黄文才每吨饲料回扣三百元,他说,三百元没有,平均一百元肯定有,估计每年五六十万元被案犯侵吞了。但很奇怪,纪委很快被和谐掉,查而不处,案犯当年(2000年)还参与评选先进党员。广大职工曾在香密湖召开的职代会上愤怒责问为何查而不处,唐泽江一句话“特殊处理”,案犯降一级落到坪山种鸡场当二把手后就平安无事了。大家看看,国企老总一句话就能让法律成为空文,就能让普普通通的贪污犯凌驾于法律之上,如此中国还有什么法治可言?郭泉《民主先声》中讲民主兴宪政就是颠覆国家政权、就要由此而坐牢的话,那么,无数类似的腐败份子凭什么能维护国家政权呢?如果郭泉入狱获刑,能服天下人心吗?郭泉岂不太冤枉了?
三、国家招投标法如同废纸,权大于法呼风换雨。还是说说这个天俊公司的黑慕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99年8月30日通过执行,然而,天俊公司的许多基建物业工程都没有按该法依法招投标,连形式上走过场都不要,因为天俊公司一直以来基建腐败严重,市检察院查过很多次,每次都走过场,彼此都混很熟了,大家当法律是放屁一样。从2000年开始,包工头徐五裕在天俊公司做了很多工程(当然,在该投标法出现以前的工程不在此列,按当时规定处理),这些工程都不用依法律招投标,领导们拍板算数,形式上各部门签字审批直接将工程款不断划出去。届届领导都从包工头中得到很多好处,舍不得将工程项目投标出去,因为依法投标出去油水肯定要少很多。连年来有职工举报反映,你举报到中央,到省里去有什么用?资料全部最终落入当事人手中,白忙,人家还笑你幼稚不识事务。可怜郭泉,一分钱都未贪,就因一颗赤诚之心而入狱。人家恃权大把捞钱却逍遥法外,此公道何在?
现在,假若司法部长,假若胡锦涛、温家宝知道了上面这些事又能怎样呢?能依法查处公正处理吗?这些爷们还不是把案子一层层往下推,最后不了了之,可悲哪,这就是中国特色的民主法治。
广大中共网警同胞们,你们看到这些是什么心情呢?领着纳税人的钱却为少数专制腐败份子卖命,你们知道你们对人民对国家造成的后果吗?你们知道将来的报应吗?
民主法治不能大行其道,贪污腐败份子必定如鱼得水。历史必将证明:靠谎言与暴力窃取的黑帮集团必定灭亡。
该是我们每一个人儆醒与退出黑恶势力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