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月6日讯】(中央社记者张谦香港6 日电)香港明报今天发表评论文章指出,在公安的维护下,中国大陆的贪官和奸商因为这次金融海啸而进入蜜月期。
中国公安部及中共广东省纪委日前先后公布意见,要求下属单位与企业共度时艰,提出包括对上市公司的账户、资金、财产要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明报的文章指出:“公安部与广东省纪委的连串措施,明显告诉不法商人和贪官污吏,金融海啸期间是他们的‘法律假期’。”
文章表示:“公安部及广东省纪委口口声声‘依法依纪’,但如此有针对性强调,若不是说明过往根本没有‘依法依纪’,就是现在不打算严格‘依法依纪’了,是对法制严肃性的公然嘲弄。”
它表示,对中国大陆来说,2009年固然是危机四伏的“矛盾突显期”,但愈是这样,愈需要重视法治。
不过,事实是,北京官方对所谓“群体事件”却是谈虎色变,往往把事件“泛政治化”,就连毒奶粉受害婴儿和四川地震死难学生的家长的合理诉求,都当作反对政府的“政治事件”来打压,结果是适得其反。
文章指出,当前北京官方是一方面对老板、贪官的“慎用(法)”,一方面是对民众维权抗争的“滥用(法)”,这样得出的表面稳定,付出的是政权形象丑恶的高昂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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