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研拟文化消费抵税 每人每年1.2万

【新唐人2009年3月4日讯】(中央社记者唐佩君台北4日电)行政院政务委员曾志朗今晚表示,为提振文化创意产业,行政院正研拟的文创法案中,将提出每人每年新台币1万2000元文化消费抵税的优惠,希望激励全民参与文创产业。

行政院长刘兆玄重视文创产业发展,亲自担任“行政院文创产业推动小组”召集人,下午他主持推动小组第一次会议,召集曾志朗、文建会主委黄碧端等官员共同听取亚都饭店总裁严长寿、电视节目制作人王伟忠及知名导演侯孝贤等民间代表意见。

曾志朗表示,今天的会议主要是谈大方向,希望从政策的制高点上提振文创产业,而文创产业法目前包括有文建会版本、立法院版本、民间团体等6种版本,文建会正在汇整,预计在3月底行政院会汇整完成,并送立法院审议。

曾志朗说,激励民众参与文创产业要有诱因,因此在文建会研拟中的文创法草案,将提出每人每年1万2000元参加如剧场表演及博物馆等文化消费抵税的优惠,希望激励全民参与文创产业。

不过,曾志朗表示,财政部等部会对文化消费抵税还有一些意见,因此正积极协调中,但条例中会有让民众感受到好处的做法。

文创消费抵税若在今年立法院审议通过,最快明年民众报税时,即可享受文化消费抵税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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