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3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19日电)前总统陈水扁今天下午由幕僚代为向台北地方法院递状,控告特侦组检察官朱朝亮、吴文忠、李海龙、越方如4人涉嫌滥权追诉、教唆伪证、伪造证据、伪造文书及泄密等罪。
陈水扁办公室下午发布新闻稿列出陈水扁提告的理由,陈水扁在诉状中表示,他确实曾赞助新台币2000万元给民进党举办反分裂国家法活动的经费,前行政院长苏贞昌、游锡(方方土)、前内政部长李逸洋等人都证实有此事,特侦组却故意断章取义,故意以不实资讯造成对陈水扁的不利地位。
陈水扁表示,对4名检察官提告的理由包括检方明知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长辜仲谅涉红火案遭通缉2年,依商业周刊1097期报导,越方如却2次秘密赴日本与辜仲谅接触,以将辜仲谅所涉6案移到特侦组承办、同意不收押、不限制出境等3项协议,交换辜仲谅回台。
陈水扁指出,经调阅卷证及侦讯光碟发现,朱朝亮、吴文忠、李海龙在侦讯辜仲谅时,泄漏应秘密的案情,并以不实的他人供述误导辜仲谅或提示应如何帮忙,才能与台泥董事长辜成允的供述一致,朱朝亮竟在侦讯时说“不能帮倒忙,不然就破掉了”,这显示教唆辜仲谅伪证,制作不实笔录,并伪造证据。
陈水扁表示,检察官滥用职权,使他身陷囹圄至今,可说为了达到收押追诉他的目的,而无所不用其极,不仅有辱官箴,也让司法威信荡然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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