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代人权不保 马国女议员被迫在监视下更衣

【新唐人2009年5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傅紫吉隆坡25日专电)马来西亚在野党籍女性州议员今天控诉,在警局扣留期间遭警方安排在一间可能遭人窥视的房间更换囚衣。

5月21日,马国民主行动党(Democratic ActionParty)在吉隆坡(Kuala Lumpur)的州议员李映霞,在没有申请集会许可的情况下举行“悼民主死亡”烛光会。

集会仅进行5分钟,她和其他15名参加的党员和民众就遭到闻讯而来的警方逮捕,3天后才获释。

李映霞指称,在扣留期间,警方安排她与一起被扣留的3名女子先后到一间囚室更换囚衣,3名女子更衣时发现房内装有摄影机,李映霞得知后拒绝在那个房间更衣。

警方稍后带她到另一间房间,据她表示,虽然这个房间未安装摄影机,但墙上有很多小洞,房外的人随时可以窥视房内的一举一动,她虽然在莫可奈何下妥协更衣,但深觉受到警方侮辱。

她今天连同其他党员,就此事向马国人权委员会投诉。马国人权委员会是依据1999年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法令而设立,隶属外交部,主要任务是就人权议题向国会提出建言,以提升和保障马国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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