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费出纳缓起诉 绿营:应一体适用

【新唐人2009年9月3日讯】(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 3日电)总统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特别费案,市府出纳获缓起诉处分。民进党发言人郑文灿今天说,司法审理应一致标准,若此判例成立,应一体适用于所有首长特别费案与国务机要费案。

台北地检署侦办马总统在台北市长任内特别费案外案,昨天侦查终结。检察官认定台北市政府出纳吴丽洳、刘静蓉、徐玉美在核销特别费过程涉及伪造文书,将3人予缓起诉处分

郑文灿上午召开记者会指出,若以不实的工作奖金可以请领特别费,这与前总统陈水扁案中制作不实犒赏清册请领国务机要费,情节相符,司法审理应该有一致的标准;此外,马总统特别费案缓起诉判例若可以成立,应该适用到其他相符的案例。

另外,对于政府打算从明年度起编列预算,化解北、高两市政府积欠劳健保费补助款的欠费僵局,郑文灿认为,为帮马市长解套,全民要帮忙分担台北市的欠款,这样的模式完全不符合依法行政原则。

  他说,特别是台北市的统筹分配款最多,若一定要中央帮忙还钱,应该要从统筹分配款中扣除,这才是合理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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