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拘留所将推行管理教育新模式

【新唐人2010年2月23日讯】中国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发布《推行拘留所管理教育指导意见》,要求三级以上拘留所在2010年底前必须实行管理教育新模式;2011年底前,所有拘留所全部实行。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道,2月22日,中国公安部发布的《推行拘留所管理教育指导意见》指出,推行拘留所管理教育新模式,核心是实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以教育矫治违法人员为根本目的。在纽约市从事律师工作的叶宁先生,就公安部有关改善拘留所管理的指导意见是否会得到有效实施的这个问题表示,这个意见书为什么来自公安部,而不是来自司法部,或为什么不由人大来制定有关法律感,令人困惑:

“大家都知道,中国还不是一个完全的非常完整的法治国家。一般来讲这样一种意见还不能形成具有约束力的。因为它既不是人大常委会的立法,也不是国务院系统的行政法规。所以这个意见还不具备法律的约束力。应该是反映了有关的行政部门的一种意向。它本身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但是这个意见就说明中国目前司法系统当中在狱政管理上面存在的问题确实是非常严重。比如讲像云南省发生的‘躲猫猫事件’等等。其实这是一个普遍性的现象。中国公安部有这样一种要改善狱政的意愿。但是我觉得非常的奇怪,这样一个意见书应该是由司法部,或者是由司法部会同公安部来共同制定。而不应该由公安部单独出台来提出这样一种狱政管理的综合性的整体意见。”

而独立中文笔会会长廖天琪女士则表示,这个意见书说明,中国公安部开始注意到国内近年来多次出现被拘留人受到虐待甚至被打死的事件,已经引起众怒:

“确实在社会上这方面的讨论是相当的多。为什么呢?因为出现了很多有人死在拘留所里面,或者是有的人在里面身心受到严重的摧残造成的重大的事故。引起了社会上的讨论。在中国政府要立一个法,中国政府总是走在民间的后面。拘留所的这个条例就是同样的一个情况。一般被拘押的,比如出入境触犯了法律的话会被拘押;或者是你没居留证你要被拘押;或者你参加游行示威被公安警察抓起来也被拘留;另外还有两种,一个是法院还没有判刑,但是它会说这个人可以被拘留那么他就被拘留;还有第四种,就是公安或者国安说这个人要被拘留起来,一些异议分子什么的,这中间出现了很多问题,因为这里面的法律实在太不完备了。现在中国政府开始要改善这个问题。我想这是跟上形势来做的一个不得已的修订。”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