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产创减税条例 引争议

【新唐人2010年2月26日讯】中华民国立法院新会期排定要优先审议的产业创新条例,因为草案中第30条,对全球500大企业提供租税优惠,引发外界批评独厚财团,排挤台湾其他企业。对此,中华民国行政院长吴敦义表示,考量各界反应后,决定将删除第30条条文。

中华民国行政院推动台湾产业升级的“产业创新条例”,因为草案中第30条条文,对全球五百大企业到台湾设立营运总部,提供优惠税率,被批评独厚财团。面对舆论反弹,行政院长吴敦义,在立法院备询时说,会删除该项条文。

中华民国立法委员康世儒:“根据你行政院的版本,就是没有这30条的设限(吴敦义:没错)”

中华民国行政院长吴敦义:“独厚外商,刻薄对待本国企业,应该不会发生。所以要立法院支持,把外商跟本国商都没有特殊优惠的条文,确定下来,就是不要有这种条文。”

提案的立法委员丁守中认为,草案的焦点被模糊,并批评行政官员没有替政策辩护。

中华民国立法委员丁守中:“税是最起码的问题,当然不是唯一的问题,可是连税的问题都无法跟其他国家竞争,那它们(企业)就不可能过来。”

产创条例第30条,对全球五百大企业提供15%的优惠税率,符合条件的台湾企业,包括鸿海、广达、宏碁和华硕。现在行政院删除该条文,各界也关注,接下来国内大企业的反应。

新唐人亚太电视阜东、刘姿吟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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