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司改团体:不执行死刑不违法

【新唐人2010年3月12日讯】法务部长王清峰力表示在任内不会执行死刑令,引发争议和批评,今天下午司改会以及人权团体举行记者会力挺王清峰,以台湾去年签署的“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两公约为法源基础,法务部长有权拒绝签署死刑令,并无违法之虞。

拿出死刑执行国家的标示地图,司改会表示,全世界没有执行死刑的国家有一百多个。“废除死刑”绝非王清峰部长个人情怀。

民间司改会执行长林峰正:“现在执行就是亚洲,大概中国最多,最严重是伊朗和阿富汗这样的国家 ”

针对外界质疑死刑暂缓执行的适法性,人权团体以去年立法院通过的“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力挺法务部长王清峰,认为暂缓死刑,没有违法违宪之虞。

台湾人权促进会会长林佳范:“其实是遵照国际公约,特别是立法院通过的施行法,要求检视国内所有相关法令,是否违背两公约”

死刑的惩罚一旦执行,就没有收回的余地。司改会指出,现今司法程序无法保证绝不出错。

民间司改会执行长林峰正:“早的一位部长是马部长,也就是马总统,苏建和案没有执行,苏建和留下来,最后证明这个案子确实有点问题。”

台湾法学会理事长顾立雄:“对于所有犯罪者应该给予惩罚这件事情没有人有意见,只是这个惩罚是否要剥夺生命权。”

民间团体表示,台湾推动暂缓执行死刑,已迈向第五个年,现在的重点是如何研究出符合正义的配套措施。

新唐人亚太电视阜东、吴念初台北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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