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雷曼案 两名中银员工被捕

【新唐人2010年3月27日讯】香港警方昨天以涉嫌误导投资者为由,拘捕两名中银香港女职员。

据BBC中文网报导,这两名女职员分别为38岁及51岁,均是中银香港前线员工。她们涉嫌在2005年至2008年间,故意隐瞒投资产品的潜在风险,欺诈或罔顾实情地诱使八名客户购买结构性银行产品。

两人目前分别以五千港元获保释,四月再返回警署报到。

香港政府新闻处引述警方消息说,被拘捕的两名银行女职员涉嫌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第107条,涉及总金额约350万港元。

中银香港发言人回应说,由于当局没有披露详情,因此不能作出评论。但该发言人说,中银香港一直要求员工依法销售产品,如果证实有员工以不当手法销售,银行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香港媒体说,这是曾为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的雷曼兄弟于2008年9月在美国申请破产保护后,香港警方第二次就雷曼相关产品事件拘捕银行职员。去年11月已有一名33岁前银行女职员被警方拘捕。该名员工涉嫌在销售雷曼投资产品时伪冒客户签名,今年1月被警方引用《刑事罪行条例》检控,该案将于下月19日在香港东区法院审讯。

香港商业罪案科对上述案件和其他类似个案的调查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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