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前首富黄光裕获刑14年

【新唐人2010年5月18日讯】中国前首富、国美电器创办人黄光裕因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5月18日在北京被判有期徒刑14年。

黄光裕还被处以6亿元人民币罚款,价值2亿元人民币的财产也被没收。黄光裕之妻、原中关村监事杜鹃因内幕交易罪获刑三年零六个月。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单位行贿罪分别被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和120万元。黄光裕等人当庭没有表示是否上诉。

2008年11月黄光裕被警方带走羁押,今年2月被正式起诉。自黄光裕被羁押后,多名中共高官先后下马,包括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原广东省政协副主席陈绍基和原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等。

黄光裕也被香港证监会指控在2008年1月到2月期间,利用国美电器回购股份的时机,把自己所持有的股份套现22亿港元,违反证券交易法规。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