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退尔:法律,并非复仇之剑

【新唐人2010年6月30日讯】 2009年5月16日的上午,曾当过几年武警,现如今倚靠摆摊卖鸡柳、烤肠等小吃养家糊口的下岗工人夏俊峰,和他爱人张晶夫妇俩,像往常一样,推着他们的“倒骑驴”小车,来到沈阳市沈河区的南乐郊路与风 雨坛街交叉路口附近出摊卖炸串儿。

大约上午11点钟许,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的执法人员申凯、张旭东、张伟一行十多人坐四辆城管执法的汽车出现在夏俊峰夫妇面前了。当时,一些眼快腿疾的小摊贩们纷纷夺路而逃了,反应不及时的夏俊峰两口子便被这群仿佛自天而降的城管执法人员逮了个正着。

整个上午生意都非常清淡的夏俊峰夫妇,眼瞅着城管执法人员就要将他们的“倒骑驴”上的谋生家什予以没收,理所当然地予以阻拦,然而,城管人员还是将他们的煤气罐给抢夺到了执法车上去了。在此过程中,这个据执法者之一,也是后来作为公诉人的证人之一的曹阳称“长的不高”的汉子,便与多于他们两口 子数倍的城管发生了冲突。冲突过程中,据现场多位目击者与夏俊峰的妻子张晶称,城管人员对夏俊峰施以了暴力。5、6分钟后,当夏俊峰被拽上一辆城管执法车 的时候,他的鞋底都给拽掉了,这件将会在后来的庭审过程中成为对夏俊峰十分有利的物证,还是一位现场目击者拾得后交给公安部门的,然而,此物证,连同多位本应成为后来的被告人夏俊峰的证人的现场目击者,都未能出现在法庭上。

不管是控方的多位身份相同的证人所言的那样,即夏俊峰是自愿随同他们到城管部门去解决问题;还是如同夏 峻峰的妻子所言那样,他是被强制性的拖上城管执法车上去的;总之,夏俊峰被带到了“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滨河勤务室接受处罚”(注:引号中的文字摘自一审判决书)。

想要讨回他的谋生家当的小个子下岗工人夏俊峰来到滨河勤务室后,转眼间,就变成了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他毫无来由地手持一把折叠水果刀,一口气捅死了两位城管执法人员,即拦下他的“倒骑驴”的城管队长申凯与张旭东,还捅伤了另一位城管队员,即司机张伟。

整个“故意杀人事件”过程中,没有任何一位可对夏俊峰作出一星半点有利证明的目击者在场;而在场者皆为失去“战友”的城管队员,他们后来都成为此案的控方证人,而他们在法庭上所做出的对夏俊峰绝对不利的证词,结果却都得到了庭审法官的采信。

尽管,夏俊峰在归案后的预审阶段非常符合逻辑与非常合乎情理地如是供述:

“到队里有一个30多岁的行政执法人员(张旭东)就问我说,你是农村的,还是城市的。我当时说,农村的和城市的有什么区别。这人就和我说,你等着吧。我和这个人一起进的屋。刚进屋,又回来一辆行政执法车,从车上下来一个人(申凯),进屋骂了我一句,然后就动手打我。他用拳头打了我头部两下,把我领进来的那个人也动手打我,其中后进来的人要用茶杯打我。这时我就急眼了,我从右裤兜里掏出刀对他们一顿乱扎,然后我就跑了。我记得当时屋里有我、张旭东、申凯、曹阳四个人,曹阳没动手打我。我记得扎了张旭东、申凯两个人,都扎在腹部,一顿乱扎,扎了几刀记不清了。我用的是折叠刀,平时炸串割香肠用。刀是我当场打开的”。

令人感到遗憾无比的则是,这种非常合乎逻辑与常理的叙述,却没有被一审法官们听取,当然,更不可能被他们采信。

事后的一审法庭,就是在禁止多位辩方证人与300多位关注此案的公众入庭作证或旁听的一 边倒的状况下,对小摊贩夏俊峰作出草率的死刑与附带民事赔偿65万9千余元的判决的。

据夏俊峰之妻张晶女士称:在庭审过程中,“法官经常打断律师的话。这个不能说,那 个不能讲,其中一位法官还在打瞌睡……判决时更可笑,连判决书都没有念,说太长,只说所有证据不采纳,判处死刑,支援对死者的赔偿……”。

今天再过数小时,将是夏俊峰案的二审开庭时间,尽管著名律师滕彪博士届时将会担任这个下岗工人与小摊贩 的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然而,近来一系 列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结果表明,我们的司法机器已经完全失去了弹性功能,在一个 由党的政法委统一领导下的司法环境中,一个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并非是由法 律与事实能左右的,相反,而是由当下社会矛盾冲突的走向与当局的态度与立场来决定的。于是,在当下这种普遍的司法环境中,要想 使得夏俊峰获得当年另一位手 刃城管人员的北京小摊贩崔英杰那样的死缓结局,恐怕几率甚小。

尽管如此,本人还是要就这个案件表达一下公民个人意见:

对于当今日益尖锐的社会冲突与社会矛盾,不可以通过国家暴力机器的司法报复来获得平息与解决,法律要达 到的目的,更不是以国家的名义实施复 仇。悲剧已经发生,两个城管队员的生命,也不可能通过剥夺夏俊峰的生命权而得到 复活。倘若,辽宁省高级法院不从维护社会公正与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认真、 严肃并谨慎地审理此起一审法院显然有失社会公正与法律尊严的案件的话,导致的后果,将会是非常具有社会破坏性的,而且只会加剧 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最终破 坏整个社会的平衡、和谐与稳定;因为,司法的不公,只能鼓励与刺激处于弱势与被 边缘化的社会底层的仇恨心态,最终只能导致整个社会趋向于冲突更加尖锐、无 序与恐怖状态。

  附录:

一、死刑犯夏俊峰妻子张晶的泣血呼吁信

我是夏俊峰的妻子张晶,听到我的爱人夏俊峰的案子在29日上午九点半开庭的消息,作为妻子的我 心乱如麻,不知道二审的审理是否公开、公平、公正。希望能在冯有为省人大代表的监督下,给我爱人一个公平的待遇。想起一审时我家受的压迫,我家的证人就等在庭外,却不让证人作证,夏俊峰被打掉的鞋底不被当做证据采纳,身上的伤也说不重要。开庭时说公开公开审理,我家的亲朋好友左右邻居,还有关心同情夏俊峰遭遇的有三百多人,都没有让进入旁听,只让我们进去20人。

做小小老百姓的我,从来没见过法院审案,在我的想象中,应该很庄严、神圣、不可侵犯,我连大气都不敢 喘,希望法官能给我爱人一个公道。可听着听着,我的心凉了,法官经常打断律师的话。这个不能说,那个不能讲,其中一位法 官还在打瞌睡,这就是在过家家儿,哪里是审人命关天的案子啊,在他们的眼里 我爱人的命就是一只小虫子吗?判决时更可笑,连判决书都没有念,说太长,只说所有证据不采纳,判处死刑,支援对死者的赔偿是民 事赔偿,这次在省人大代表监督下审理不知道会是怎样的结果。

我的老父亲80岁了,老母亲72岁,现在身体都很不好,妈妈前几年摔倒股骨头摔断了,现在走路还是瘸的,很不方便,老爸爸气管炎,每天要靠吃药顶着,想想我自己不能在父母身边照顾他们,真是很不孝顺。还要二老为操心,我能怎么办呢?儿子还小,经常会在睡梦中突然醒来 说:“我梦到爸爸回来了,妈妈你去看看是不是爸爸回来了?”看着儿子无助期待的眼神,只能强忍眼泪 鼓励儿子要坚强,相信爸爸会早些回来的。我可怜的儿子总是在看到别的孩子骑在爸爸肩膀上时发呆,随而眼中噙满了泪花,此时此刻,我的心都要碎了,我觉得我很失败,不能在父母跟前尽孝,不能帮老公脱离苦海,不能 给儿子一个完整的家、一个快 乐的童年,我该怎么办啊?我不敢想二审的结果,我不敢想以后的生活,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失去挚爱的丈夫日子该怎样活下去,还有那面临的钜额赔偿,想起来我 就心惊胆颤,一无所有的我该怎么办啊?这到底是谁的错?城管执法人员往死里打我丈夫他到底该不该还手自卫?难道执法人员打死我丈夫才是正确的吗?谁来救救 我无辜的丈夫?谁来救救我们这个破碎而又负债累累的家啊?

二、相关视频链接

http://24hour.blogbus.com/logs/62503374.html

三、相关人员电话号码

夏俊峰妻子张晶女士电话:15542179260;
辽宁省高院主审官苗欣电话:024-22696091
辽宁省人大代表冯有为电话: 1360987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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