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9月22日讯】有消息人士透露新房产税政策可能在国庆前后出台。
大陆消息,21日,有消息人士透露,新的房产税是对原来的房产税政策进行修改,可能在国庆前后出台。“目前有几个方案,但是不知道具体用哪个,但是估计明年元旦实施的可能性比较大。”
1986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目前只针对城镇经营性房屋和出租房屋征税,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则免征房产税。由于开征物业税程式复杂,专家普遍认为,扩大房产税征税适用范围是比较可行的做法。
上述消息人士也表示,这次有关部门重新修改房产税,“加上新东西,不需要人大批准,国务院批准即可,时间短,效率高。”
早在2003年,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等六省市就开始进行物业税“空转”。2007年,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又批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四省市为房地产类比评税试点地区。今年以来,关于上海和重庆将获准开征物业税或房产税的消息满天飞。日前又有消息称,针对房产征税的试点地区可能定在京、沪、深、渝四个城市。然而至今没有开征的时间表。
与以往调控多重视短期效应有所不同,本轮调控更加重视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建立,这种背景下,作为长效机制之一的房产税或者物业税更令业界期待。
不过,出台房产税政策显然不仅仅在于短期调控房价,还有更为深层的原因。
中国人民大学财经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就在6月份曾表示,房产税一旦开征,其规模将达到7000亿元。不小的房产税额度将会给地方税收以很大的补充,同时一旦开征房产税必将对地方依靠出让土地的财政模式给以彻底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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