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假期3倍工资成空 调查近九成无加班费

【新唐人2010年10月4日讯】(新唐人记者王子琦综合报导)今年的中秋和“十一”休假被戏称为“史上最折腾的假期”。节假日加班能否领到加班费,成为热议话题。近日内地网上调查发现,近九成的被调查者表示没有加班费。假期三倍工资成空话。

服务类行业加班最多

新京报网上调查发现,超过一半网友表示两节加了班,其中有87%的网友表示没有加班费。加班1至2天的现像比较普遍,也有“十一”7天全部需要加班的。

加班员工主要集中在餐饮、美容美发、交通运输等服务行业。其中,不少用人单位并未支付加班费,有的单位以发放“过节费”和礼品的方式代替加班费。

另外,据半岛网调查发现,逾七成人士表示公司没有承诺按照节假日两倍、三倍工资给以报酬。在这比例的人群中,加班费“压根没有”的受访者占50%,20.7%的人没有加班费但有适当补贴。只有29.3%的受访者表示“按劳动法支付报酬”。公务人员在节日加班的比例是最低的,主要集中在民警、城管等执法人员及机关单位普通工作人员。

对于“如果没有领到加班费,会怎么办?”新京报的调查发现有70%的人表示会采取消极怠工的方式来反抗,6%的人会去单位协商或者向有关方面反映。此外,还有3%的被调查者则表示会选择辞职。

企业克扣加班费花样多

调查发现,用人单位不但强制工人加班,逃避支付加班费的花样也不少:有发点花生油月饼之类的福利代替加班费的;有企业发一两百块钱补助的;还有的企业更绝,加班费从奖金里扣,加班不加班,拿到的钱一样多。更有甚者,公开拒付,摆出一副“不发加班费能奈我如何”的霸道嘴脸。

对于选择企业没有加班费只有“适当补贴”的受访者,大多表示补贴多是一些月饼、水果等福利及少许的现金补贴,根本达不到翻倍工资的标准。

青岛市南区一外来打工的厨师张师傅说,“每年就盼着过年的时候放假回家,与家人团聚,其他时候根本不用想。”中秋节那几天,每天都工作到夜里12点,每天工作时间绝对12个小时以上,一天到晚累得倒头就睡,哪还顾得上要加班费。今年十一期间,还得是天天干活。大家干得好,老板一高兴说,每人给补贴100块钱,算作加班费。

而刚从北岭一家食品厂辞职的鲁先生提起中秋节法定假期翻倍工资时,则一脸不屑:“还三倍工资呢,不但没让休息,晚上还加班到7点,唯一还有点人情味的,就是发了4个月饼一桶花生油,发这点福利就算顶替加班费了。”

在一家外资制造型企业做管理人员的小顾说,一到节假日,公司就提前给工人制定计划,提高产量。如果要求加班费的话,公司就从奖金里边拿出一部分作为你的加班费,剩余的那部分再作为你的奖金。

律师观点:不定时工作制也应有加班费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表示,法定节假日是法定的,还是中国最基本的民俗,是民俗习惯和欢乐的时间,错过时间不可弥补,所以法定节假日加班,即使不定时工作制也应有加班费。

青岛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教授刘同昌认为,虽然国家有《劳动法》等法律保障工人的休息休假权,但由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一些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独资企业,几乎很少有让工人不加班的。刘同昌说,只讲效率不讲人文关怀的企业管理制度欠妥。

劳动者维权为何这么难?

按照中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期间安排加班的,如不能安排补休,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公司不给加班费,员工有两种方式维权,一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另外就是提起劳动仲裁。
但是实际情况是,在中国,劳动者不仅拿不到加班费,而且难以通过正常渠道维护合法权益。在工作与加班费的抉择中,绝大多数劳动者只能无奈地选择保饭碗。

不少网友说,举报了,就会失去工作。这是不敢举报的最重要原因。而且很多时候,举报了政府不管,白举报。

中国的司法解释称,对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追索加班费案件,劳动者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分析人士指这样的“举证”在很多时候是不可能完成的。想要加班费,也拿不到工资表、考勤表等加班证据。各种人事资料都在用人单位手中。而且很多加班都是口头的,没有文字。如何举证?

南方都市报发表评论文章称,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应该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但是劳动保障部门还要求实名举报才重视受理时,基本上也就没有敢举报了。如果不是做好了被单位“踢出”的准备,又有几人能够实名制举报?反过来看,“近九成的加班员工得不到加班费”这样的调查结果,就是一份沉甸甸的举报信。

也有评论称,相关部门对劳动者的提醒其实是多余的,节日上班拿300%加班工资已入《劳动法》,早已人人皆知,谁不想拿到3倍的加班费,问题在于这是摘不到的“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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