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政府报告:台湾维持宗教自由

【新唐人2010年11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胡立宗华盛顿17日专电)美国国务院今天公布“2010年国际宗教自由报告”,指出台湾的宗教自由在过去一年并未出现改变,维持对宗教自由的尊重与保障。

报告指出,台湾宪法保障宗教自由,政府实际施政上也落实此一规定;台湾没有迫害宗教自由的状况,也没有宗教犯,或强迫信徒改信其他宗教的状况。

不过,国务卿希拉蕊.柯林顿(Hillary Clinton)在发布宗教自由报告时仍点名中国等多个国家,在过去一年内还是出现迫害宗教自由的情况,包括中国政府骚扰西藏的佛教徒、家庭教会的基督徒,以及维吾尔族的穆斯林。

希拉蕊强调,宗教自由报告不代表美国想论断其他国家的是非对错,或是自以为完美,但美国重视宗教自由,也致力落实宗教自由,希望宗教自由成为普世价值。

负责民主、人权与劳工事务的助理国务卿波斯纳(Michael Posner)则表示,宗教自由“特别关切国家”(countries of particular concern,CPC)的名单仍在作业中,希望两三个月内就能公布新的名单。

波斯纳表示,CPC名单现有8国,包括缅甸、中国、厄利垂亚、北韩、沙乌地阿拉伯、苏丹、乌兹别克等。

对于中国与北韩等国家,波斯纳表示,美国过去已经利用各种场合关切宗教自由等基本人权,未来还是会持续利用各种管道表达担忧。(本文附有照片与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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