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雪华:小偷的“职业操守”令谁汗颜?

【新唐人2011年2月8日讯】 小偷,是人人都恨之入骨的“职业”,试想,一个人外出后,突然被小偷掏空所有,连回家的车费都没有,会是什么感觉?

很多人因为被小偷光顾后,面临巨大的损失甚至有跳楼轻生,小偷就是以害人利己为生,如果在利己不能的情况下而不害人,则就应该是这个职业中的异类了!

当一个人丢失了钱包而能够捡回自己的身份证、重要的资料时,是否会有感激“这个小偷总算还不恶”的感觉?

2011 年2月7号晚18:40分左右,本人去上海某大型超市买菜后在公交车站台候车,突然身后的站牌伸出一个年轻男孩的上半身:“阿姨,这是你的钱包吗?”,他的手上拿着的黑色钱包正是五步之前我还检查了一下的钱包,惊讶之余接过钱包打开后居然是“原壁归赵”,旁边几位等车的年轻人说,可能是没有钱他就还给你了……

能够在知道没有钱的情况下主动还给我,还友好的称呼我“阿姨”,让我这个倍受官员、警察伤害的老人意外之余,只能不停的说:怎么还会有这样好的小偷啊?”,“啊,还有这样好的小偷,真的谢谢他……”我的感动、我的自言自语连旁边的两位年轻女孩、一个大男孩都笑了!(这里地处大学城旁)

小偷冒着那么大风险偷去的钱包、除了图书卡、邮票、银行卡外居然没有一分钱!按照职业习惯是否太失望了?失望之余是否会因为愤怒而将这个钱包扔到垃圾箱而不是主动走到我的身边还给我。人家上岗也是要成本的,风险比在网上值班的5毛们可要大得多!

他的这种愤怒与上访人去北京让地方政府领导恼羞成怒其实应该是一样的。

坐在公交车上仍然忍不住去想:“怎么会有这样好的小偷啊?也许是购物单让他于心不忍?(购物单上20.61元的金额中有四项是打折菜,白菜、1.12元,卷心菜1.62元……大过年的,谁家会去超市买这样的商品?他偷的对象也许还比他的母亲还困难呢!也许这次经历让明白了民生危艰远不是他在媒体广告上看到的,返还大城市照样有专门在晚上去超市买1元大白菜的母亲,小偷对民生的了解一定会比国务院总理更深刻准确吧?这次他失手里,仪表得体的人未必是有钱者。)

令我惊讶的是当这个小偷还我钱包的时候,在场的6个人而且都是年轻人包括我居然无一想到报警,如果有我也一定会制止。或许,小偷丛生,人们都以习以为常?或许社会需要“报警”的事件太多、人们已经麻木?或许对小偷能主动不利己时不损人的行为给予了宽宥?

“小偷”,顾名思义不过小偷小摸而已!比起危害国家的大盗,真是大巫见小巫,不足畏也不足恨了!而小偷在不能够利己的时候还体恤他人,将对他人有用的东西主动归还,实在比那些处上位害人不利己的“仆人”要善良有道的多!

回到家又将奇遇复述给女儿听,孩子大笑,居然还有这样好的小偷!不过妈妈你还是要小心啊,否则我们还是会很麻烦。

大年初五遇到这样好的小偷,忍不住要写几个文字赞美不利己时不损人的行为,当然由衷的希望他们能够放弃偷窃的谋生手段,靠劳动养活自己是最大的福祉!

也希望那些能撬动国家机器,或者代表国家“机器”的“仆人”们,能够从小偷的善良中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连小偷都能够遵守起码的“职业道德”不利己时不损人,耗费国家的财力干着损人又不利己的活儿,你们对得起“国器”二字吗?

写于被剥夺养老金、工资、身份证……1500多天、人生被断裂、上访上诉1300多天、养老保险手册号:2192694

详细谷歌搜索:陈雪华至社会保障部长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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