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5月18日讯】星期二(5月17号),国际法庭裁定卢旺达前军方参谋长奥古斯丁·比兹芒古(Augustin Bizimungu)和前武警部队领袖恩丁迪利伊马纳(Augustin Ndindiliyimana),在1994年卢旺达大屠杀中犯下了种族灭绝罪和反人类罪,并判处比兹芒古(Augustin Bizimungu )30年监禁。
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ICTR)裁定卢旺达前军方领袖比兹芒古和恩丁迪利伊马纳,在1994年屠杀图西族和胡图族温和派,犯下种族灭绝罪和反人类罪。
这所位于坦桑尼亚北部阿鲁沙(Arusha)的法庭,判处比兹芒古30年徒刑。鉴于恩丁迪利伊马纳支持种族和解,反对屠杀,同时已经在狱中度过了11年,裁决将他释放。
1994年4月到6月间,从卢旺达首都基加利开始,占全国80%人口的胡图族,在当局的指挥下,在全国的各个角落屠杀占人口约18%的图西族人和温和派胡图族人。在100多天内,共杀害80到100万人,史称“卢旺达大屠杀”。
新唐人记者任浩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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