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6月21日讯】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一个残疾公民,向自己的父母官—中国残联领导,提出我的请求:首先,请关注我和我母亲的冤案
尊敬的中国残联领导:
为人之子,老母八旬以上,被无端关押致死,我逐级上访,竟被打击报复,截赃陷害,判刑一年六个月。
目前,我母亲被非法关押致死,至今尚无人关注。我多方投诉无门,我被冤屈入狱被迫害致二级肢体重残,亦无人关心。我,现年58岁,残疾之躯,孤独一身,余生如何度过,不得而知。
—,为母亲的冤屈希望政府部门能在法律的框架下,给予关注﹔二,依法为母申冤却被莫须有罪名判入狱一年半。望能在残联的关注下,督促地方法院予于重新调查审理。三,为因前因,生活无着,孤寡一身,衣食住行,油盐酱醋,本已十分艰难且身带二级肢体重残,现又尾骨骨折,错位。高血压三期,脑梗。颈椎弯曲,腰椎盘凸出,双膝骨刺,胃窦炎十二指溃疡脱垂症。最近上海残联在2011年4月25日组织我们体检时,我又被查出眼底2级动脉硬化,视力模糊、慢性咽喉炎、脂肪肝、右肾襄肿、尿红细胞+。病情时常复发,无钱医治,不能自理。多方求助。我责任单位和所在街道,区政府又根本不予关注。漫漫余生,何以为靠。
母亲被非法关押致死,我被莫须有之罪名入狱,尝可通过法律途径,依律而行。然而我目前的生活状况,却是不由我充容等待。我,上苍给我生命,且不论,和谐社会,民生至上,可我为水、电、煤而躲藏。最近我由于没钱支付水、电、煤,催账单都发过来了,2011年6月3日沪西供电所停电通知单也来了,我马上就要面临停电的黑暗生活了。怎么办?
无奈之下,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一个残疾公民,向自己的父母官—中国残联领导,提出我的请求:首先,请关注我和我母亲的冤案,地方保护主义,已经使我们党和国家政令不能下达,为维护他们的非法利益,他们什么事都能做得出。第二,作为一个中国公民的基本生存权利,目前我尚未得到保障,残疾之身躯总不能四处漂泊。
稳定压倒一切,我衷心地希望我们的国家持续发展,长城永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在不断纠正错误中逐渐发展。百姓的事从个体来说是小事,从国家来说那是大事。望残联领导对上海一介草民予于关注,解决一个草民的问题。也许不是以改变中国的状况,但是和谐社会,正因为依法而行,以人为本,才使我们的江山永固。
所以,我恳请残联领导,在百忙之中能关注我家的冤案,也再次恳求能关注我的生存。
此致!
一个重残病人 王扣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