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捐案 台大院长认社会观感差

【新唐人2011年10月12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清芳台北12日电)台大医院院长陈明丰在爱滋器捐案爆发后,未在第一时间出面公开道歉,外界有人要求他下台负责。他今天说,这种事他没有经验,才造成社会观感不佳。

陈明丰今天在中央社记者询问为何在事件发生3天才出面公开道歉,他回答:“发生这种事,(我)没有经验”,而且那3天他忙着了解事情始末,忙着安抚医护同仁震惊的情绪,还有植入爱滋器官的病人照护等亡羊补牢事宜,真的很忙。

事件发生一个多月来,陈明丰面对各方要求他下台负责的声浪,今天他说,一定会负责,“我们会看调查情形,会负该负的责任,应该要有的责任不会逃避。”

这事件影响到社会对台大医院的观感,陈明丰说,“唉!真的是(观感不佳)”,台大医院提出具体改善计划,器官劝募流程已经修改,本来是编制外的器官劝募协调师人力,也都纳入正式编制员额了。

5位受害病患的爱滋检验目前是阴性,执行移植手术的医疗团队也是阴性,台大医院将持续复验追踪到明年上半年,台大医院表明将负责5位受害患者的爱滋预防医疗费用。

传言赔偿费用每位受害者从新台币1000万元起跳,陈明丰没有证实,仅表示会尽全力照顾病患,还有1位换肺的受害病患仍在加护病房,家属要求保密,病患本人还不知情,院方尊重家属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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