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1月12日讯】(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12日电)财政部国税局表示,私人设立补习班、幼稚园、托儿所的100年度秋季函查、访查开始,业务状况调查表已寄出,受访业者须详实填报业务收入状况,否则可能受罚。
财政部台北市国税局表示,为了解招生经营状况及所得资料,国税局每年会参考以往年度查核对象,教育局、社会局提供名册,和保险公司的学生投保资料,函查具查核价值的业者,并搜集资料,用来分析业者自行填报函查表的收入是否合理,筛选作为实地访查对象。
国税局官员表示,以往函查时,有极少数业者不配合填报业务状况调查表,或填报内容与国税局搜集资讯有明显出入,却又拒绝提供学生名册等相关资料,遭国税局依税捐稽征法第46条规定处新台币3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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