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1月22日讯】(中央社台北22日电)苹果公司(Apple)在宏达电旗下S3 Graphics指控其侵犯影像压缩技术的专利诉讼中,赢得胜利,将是影响智慧型手机输美的首宗决定性专利判决。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在网站公告上表示,苹果未侵犯S3专利。ITC并未叙明判决理由,而判决内容将在双方有机会校订机密资讯后发布。
本判决是ITC的6人小组委员在十数件智慧型手机和平板电脑专利官司中,首宗出炉的终判结果。
多伦多RBC Capital Markets分析师艾布兰斯基(Mike Abramsky)在判决出炉后致客户报告中表示,“苹果胜诉对和宏达电的一连串专利缠讼中,挥出首记重拳。”
第3季在美国智慧型手机销售称霸的宏达电在声明稿中表示,该公司可能在美国上诉法院挑战ITC的终判结果。
宏达电法务长雷忆瑜在电邮声明稿中表示,“我们感到失望,但尊重ITC的判决。”
“虽然结果不是我们所乐见,但一旦委员会提供,我们将评估判决,然后考虑所有选项,其中包括上诉。”
苹果发言人于盖(Kristin Huguet)表示,苹果公司不评论。(译者:中央社刘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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