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女友载尸百里 男判无期

【新唐人2011年12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丽荣基隆市15日电)一名郑姓男子今年7月与女友发生口角,竟愤而拿出预藏水果刀刺伤女友,且不顾女友送医请求,自台中开了2个多小时车回基隆,基隆地院今审结,判郑男无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检方调查,郑男仅因和被害人发生口角就下此重手,又不顾被害人送医请求,一路开车北上,行经5个收费站都没有送医,致被害人血气胸、出血性休克死亡。

检方调查,郑男车上搜出的笔记本记载“我要做一件大家不容许的事,我要带她走”、“明知男方情不对,但我又能感觉那种被女人欺骗、丢掉的感觉…我不想伤害她,却找不到出路,所以我只能采取激烈手段了”,显见郑男预谋杀人事实。

检方认为,事后郑男否认预谋犯行,毫无悔意,且由友人蔡姓男子报案,不符合自首减刑要件,向法院求处无期徒刑。

郑男在法庭上辩解没有预谋犯案,就预谋人部分,基隆地院法官认为不明确,并表示,郑男虽未自首,但坦承杀了女友,且载女友到警局投案,天良未泯,因此判处郑男无期徒刑,以启自新,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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