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告侵权 摩托罗拉败诉

【新唐人2011年12月21日讯】(中央社台北21日电)全球软体巨擘微软指控摩托罗拉移动Android智慧型手机侵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初判出炉,微软胜诉,Android平台侵犯其1项专利。然而微软未能说服法官,其他6项专利也遭侵权。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法官艾瑟克斯(Theodore Essex)在公告中表示:“产生会议要求和群组时间表的专利遭侵权。”这项裁定仍需经委员会复审,一旦终判确定侵权,侵权产品将禁止在美销售。

摩托罗拉行动控股公司(Motorola Mobility Holdings Inc.)已经被Google并购。

微软商务副总裁兼副法务长霍华德(David Howard)表示:“我们对ITC初判裁定摩托罗拉侵犯微软1项专利,感到欣慰。”“一如三星(Samsung Electronics)、宏达电、宏�和其他公司了解到,透过授权尊重其他智慧财产权才是正轨。”

微软声称其发明被Android智慧型手机广泛使用,也对推出采用Android作业系统电子书阅读器Nook的邦诺书店(Barnes & Noble Inc.)提告。

微软寻求禁止摩托罗拉Android平台装置,如Xoom平板以及Atrix、 Droid 2、 Droid X、Cliq XT、Devour、Backflip、Charm和Cliq等智慧型手机在美销售。

微软宣称摩托罗拉产品侵犯7项专利,这些专利“攸关智慧型手机用户的使用者经验”。

这些专利包括1998年的允许用户选择档案名称,毋需局限在11个字以下,和2002年的专利,在群组中产生会议要求的方式,以及2010年涵盖可知悉装置讯号与电池电力方式的专利。其中2002年的专利经裁定遭侵权。

微软在摩托罗拉拒绝支付权利金后,于去年提告。

上周在德国慕尼黑微软告摩托罗拉侵权案的法院听证上,后者律师代表葛洛许(Marcus Grosch)表示,自10月会议后,双方在可能的官司和解上,进展不大。

微软律师海斯(Peter Hess)向法院表示,任何的和解将俟Google完成和摩托罗拉的125亿美元合并案之后。

Google曾表示,买进摩托罗拉的原因之一是取得专利,俾以对抗针对Android平台智慧型手机和平板电脑排山倒海而来的专利争讼。

摩托罗拉也在欧美两地控告微软侵权。其中在ITC的案件关于Xbox电玩系统。根据ITC网站,此案由艾瑟克斯审理,预计在1月23日公布裁定。

微软指控邦诺书店案也预定在2月由艾瑟克斯审理,涉及不同的专利。

总部位于纽约的美国最大连锁书店邦诺书店指控微软滥用专利,收取Android装置的权利金,并要求司法部调查微软是否意图推升Android成本,影响市场竞争。(译者:中央社刘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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