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实名制:为什么?凭什么?

【新唐人2011年12月28日讯】(自由亚洲电台报导)中国各地开始实施微博实名制,线民开微博须提供身份证号码及真实姓名。继北京本月16号宣布实施微博实名制后,上海在12月25号也宣布正式试行微博实名认证注册制。

香港《明报》报导说,上海从12月26号开始试行微博实名制,微博客新增账号必须以真实身份资讯注册。近期,中国大陆的北京、天津、广州、深圳的微 博客网站也已经试行微博客新增账号以真实身份资讯注册。官方新华社报导说,上海等地微博客网站新增账号以真实身份资讯注册试点工作,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 央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对网路资讯的管理。

湖北随州的维权人士刘飞跃表示,北京、上海等地实行微博实名制是为了加强对互联网的控制,

“网路的特点就是它的互动性强。它的资讯 流动性快。微博是网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微博它不能等同于传统的很正式的一个媒体,不能把它定为一个媒体。所以从这样的角度来说,要求每个人发表一百多个字 用真名、用实名应该说不符合网路的本质的。除非当局有它的考虑,要加强控制它,限制人们言论表达的空间。”

报导说,目前中国各地对微博客 用户实行真实身份注册,只在新增用户中进行。以个人名义注册的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号码等资讯,以组织、机构、单位等名义注册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等信 息。用户提供的身份资讯,由微博网站向国家权威机构比对认证。对已注册的微博客用户采取逐步规范的方式,陆续实行真实身份资讯注册。中国的的微博实名制要 求微博用户以真实身份资讯注册及比对认证在后台进行,在前台用户可以使用真实身份,也可以选择网名、昵称等,网站充分尊重个人意愿。

北京的律师郝劲松对此表示,北京和上海等地的微博实名制规定缺乏法律依据,

“最早应该是北京实行的吧。首先我们认为北京的有关部门比如新闻办也好,还是市公安局也好,它出台这样的规定,它没有权力。它不是置备这种规定的主体。因为实 名制这种东西要地方法规或者全国人大立法,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如果说一个政府的新闻办就可以代替市人大或者是全国人大来制定这样具有强制性的规定, 那我们认为它违反了立法法。因为立法法有明文规定像这种地方性的法规应当有地方人大立法。那么地方人大在立法的时候就要进行调研,要召开立法听证会或者立 法座谈会,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首先立这样的法。”

郝劲松律师认为,目前中国的所谓 ‘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做法是事不合法的,为什么在微博上发表言论的用户必须实名注册?凭什么要求用户“后台实名”?法治原则的基本原则是,只要法律没 有明确禁止的,人们都有选择是否为之的自由。对政府而言,只要没有法律的明确授权,就不能任意对个人的合法权利施加不当限制。

“而且我们 认为实名制可以说根本找不到任何的法律依据。有没有法律依据?违反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言论自由?因为我们知道言论自由包括实名发表言论自由,也有匿名发表言 论自由。我作为一个人,我以什么样的名字去发表我的观点这是我的权利。比方说我在一些杂志或者报纸上署名,我可以署我的真名,也可以署我的化名或者我的笔 名,这都是我的权利。”

郝劲松律师认为,言论自由的核心是,人们可以自由地批评政府,自由地就公共事务发表看法,即使其言论与事实不完全一致,也不应承担法律责任。他认为,中国各地推出的微博实名制会限制人们在网路上自由表达的勇气,使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成为一纸空文。

“同样的道理,我们在微博用实名制发言,我可以实名,也可以匿名。但如果说你必须让我实名的话,我可能去发表讲话,发表真实观点这样的自由就会受到干扰。为什么这么讲?比方说在中国批评政府可能会冒很多风险的。所以有些人选择了匿名。而你必须让他实名,他就会选择沉默。因为他不愿意冒这样的风险。因为在批判政 府和说某件事情的话他有恐惧。所以他就减少了这样的一个发言。实际上等于说侵犯了他言论自由的一些权利。等于是变相侵犯了他的权利。”

微博的出现和普及,大大方便了人们的思想交流和资讯传播。郝劲松律师也指出,在中国,网论及微博上确实出现了一些虚假资讯和恶语谩骂等不良现象,但总体而言,大部分线民都在善意使用微博,进行理性交流。当前在中国大陆,微博并没有成为违法犯罪的滋生地。即使真有违法犯罪行为,也完全可以根据现有法律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没有推行微博实名制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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