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麟轩:我们要做“公民” 不做“老百姓”!

【新唐人2012年1月2日讯】什么是“老百姓”呢?

中国姓氏常称“百家姓”,所以常常以“百姓”泛指碌碌众生。“老百姓”是对“百姓”的更口语化表达,是一个不严肃和矮化的身份称谓。在中国过往的历史中,“国家”的概念几乎是不存在的,专制家长式的皇权模式下,“臣民”和“草民”是一种与体制相对应的政治身份,经过口语化后就成为“老百姓”。

或者说,“老百姓”是一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身份定义,只有服务皇权的责任和义务,而没有任何可以伸张和被承认的权利。相对于体制内代表皇权的官府,“老百姓”是一种充满极大歧视和侮辱的词语,而且既含有他者的蔑视和羞辱,也含有自我的贬低和鄙薄。或者说,“老百姓”不仅是政治权利的被剥夺,也是自我对政治权利的放弃(弃权)。

“老百姓”是相对于“官”而言的,失去“官”,“老百姓”也就难以存在。从这种意义上来说,“老百姓”就是奴隶的同义词。“革命军中马前卒”邹容怒斥道:“奴隶者,为中国人不雷同、不普通、独一无二之徽号!”“柔顺也,安分也,韬晦也,服从也,做官也,发财也,中国人造奴隶之教科书也,举一国之人,无一不为奴隶,举一国之人,无一不为奴隶之奴隶。”(转引自陈永森:《告别臣民的尝试》)

梁启超把人身不自由譬为“身奴”,把精神不自由譬为“心奴”。“心奴”表现为:诵法先人,为古人之奴隶;俯仰随人,为世俗之奴隶;听从命运安排,为境遇之奴隶;心为形役,为情欲之奴隶。“心奴”比“身奴”更可怕,“身奴”可以通过斗争或借助外力获得解放,而“心奴”却是“如蚕在茧,着着自缚,如膏在釜,日日自煎”。在梁启超看来,国人皆为奴隶。低层的老百姓“视官吏如天帝,望衙署如宫阙,奉缙绅如神明”;那些拥有高官厚禄盘踞要津者,对老百姓骄横跋扈,但在上司面前则表现出“昏暮乞怜之态”、“趑趄嗫嚅之态”。奴性国民既包括普通老百姓,也包括拥有高官厚禄,盘踞要津者,这是因为,奴隶和主子的身份是可以转化的,就如鲁迅所说的那样,那些看上去耀武扬威的官僚,他们既是犬也是羊,只不过是看对谁而言了。

“老百姓”是中国特有的历史产物。在其他国家语汇中,只有类似“民众”的中性称谓。

与“老百姓”类似,中国官方还常常将公民群体称作“群众”。从解字法来说,“群”字的古体写法是上“君”下“羊”,显见得就是高高在上的君王统御着散乱的羊一般的臣民;后来汉字改革,“群”字没有本质性的改变,无非是把上下结构改为左右结构,成了我们现在通用的左“君”右“羊”。众所周知,我们中国自古到今一向是“左尊右卑”的,因而,看上去好像是把“君”从高高的神坛上扯下来放在了与“羊”并列的位置上,但却依然凸显了君王的尊贵和羊们的恭顺。再来看看“众”字的古今异同。古体字“众”的写法是“众”,据说这种写法的象征意义是“一群在烈日下劳作的人”;后来简化为目前通用的“众”,一目了然的意思就是把单个的人拢在一堆儿就成了“群众”。

从政治学的角度上说,“群众”是一个毫无意义的抽象概念;但是,从政治实践的角度上来说,把一个社会的人们作为整体的“群众”予以控制或者操纵,就有了非同寻常的现实意义。从20世纪到现在,我们可以从现代极权的历史经验中——希特勒的第三帝国、斯大林时期的苏联帝国、毛时代的中国等等——寻找到许多对“群众”肆意进行操控的例证。

什么是“公民”呢?

“公民”一词起源于希腊罗马时代。“公民”是相对“共和”体制国家的称谓。公民强调社会成员的权利义务平等性。《不列颠百科全书》这样解释:“公民资格指个人同国家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个人应对国家保持忠诚,并因而享有受国家保护的权利。公民资格意味着伴随有责任的自由身份。一国公民具有的某些权利、义务和责任是不赋予或只部分赋予在该国居住的外国人和其他非公民的。一般地说,完全的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担任公职权,是根据公民资格获得的。公民资格通常应负的责任有忠诚、纳税和服兵役。”

从古代罗马共和时期,直到现今的世界各国(除过金太阳的北朝鲜等),公民作为人类政治身份的识别与确认是全世界所公认的。或者说,公民首先是一种资格(尊严)。公民不仅是一种政治资格,也是人有权“做人”的资格。

在皇权专制下,没有国家没有法律没有公民,只有皇帝只有王法只有老百姓。国家的诞生即是法律的诞生,即是公民的诞生。当下中国是共和国,所以当下中国人只能是共和国的公民,而不是什么令人作呕、早就被埋入坟墓的“老百姓”。

奇怪的是,在当下的中国官方媚体中,“老百姓”却是对“非官方公民”(除过朱局长苟书记类)的统一“法定”称谓。更匪夷所思的是,在所有电视的法律栏目中,也处处以“老百姓”偷梁换柱地置换“公民”的法律术语,我们就应当警惕其意图了。甚至有的法律栏目干脆就叫“百姓说法”,如果不是没有常识,那就是居心阴暗了。再仔细留意下这些法律栏目,内容全是些张三借李四钱不还的鸡零狗碎,根本不伸张“公民”针对公权力的“维权”行为和公民意识。

法律和公民意味着平等和公正,“老百姓”和“苟书记”意味着什么?难道我们不配做“公民”,只配做“老百姓”?

可笑的是,中国各地的政府办公大楼都如古代皇宫般巍峨雄伟,入口处都有用上等材料制作成的“为人民服务”。“人民”拾阶而上,果真要进去接受“服务”时,却总被看门狗咬得远远的。何时把那“人”字改成“公”字,倒不枉了浪费那么好的金属材料。

如同“皇帝新装”和“指鹿为马”一样,任何维护思想专制必然导致反智,以为愚民弱民是维持邪恶权力的最好手段。中国的未来在孩子身上,公民教育从1949年至今迟迟得不到恢复,对皇权歌功颂德的“盛世”节目成为当下电视的“主旋律”,“老百姓”在潜移默化中得到国民的“普遍认同”,进而全国民众皆成为体制下的模范“普通老百姓”。这样下去,绝大多数的中国民众只能接受政治权利被剥夺的现实,使国家沦为少数权贵的私器。在这样的社会里,“老百姓”只能接受肆意的盘剥和羞辱。因为“老百姓”和“人民”一样没有“资格”、没有尊严。

对“公民”消极、暧昧、回避、阉割,对“老百姓”隆重地、大分贝地导向和强调,我不知道这是一种无意的、不严肃的敷衍,还是故意的、有预谋的、系统的暗示和阴谋?!

为了我们的孩子不再做忍辱偷生的“老百姓”,我辈就应当拒绝“老百姓”。从今天开始,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共和国公民。

一个人的名字只能自己命名,只有狗才无条件地被人命名。没有谁可以任意地给你命名,特别是一个充满蔑视和羞辱意味的名字。即使一个人不能言语不能听,他也会抗议别人叫他“聋子哑巴”。

从“草民”到“人民”,我们从草变成了人;从“老百姓”到“公民”,我们将从跪着的人变成站起来的人。“非老百姓”们暗示你要下跪,“老百姓”只会很配合地下跪。如果你是公民,你就有权拒绝下跪,就如同你有权唾弃“老百姓”。

被迫出走美国的“中国民间防艾滋第一人”高耀洁顶着官方巨大的压力和恐吓,曾经无数次下乡给很多艾滋病人送去募捐的物品。令高耀洁无比震惊的是,一些贫病交加的艾滋病家庭齐齐给高耀洁跪下,激动得大呼“感谢毛主席!”“感谢共产党!”高耀洁认为,比起身体的疾病来,她遇到的许多穷人几乎没有任何思想启蒙,他们根本不知道这是他们应得的。她曾因此发起了一场给穷苦农民捐书的活动,试图让封闭中的人们认识自己和这个已经进入21世纪的现代社会。全球化的今天,中国人依然充满清官情结和权力崇拜,而缺乏自救和自治精神。

事实上,我们身边处处都是“我们普通老百姓又能如何”的自怜自艾,这情景如同一头绵羊无可奈何无能为力地看着恶狼威胁自己、撕咬自己。在某种程度上,这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社会现象,来源于60年来对公民教育的去除,来源于中国官方近年来刻意推行的“去公民化”运动:官方口径一致地以皇权专制时代的“老百姓”全面置换之前的“人民”,对“公民”这个标准称呼故意进行去除和屏蔽,不顾现代文明的历史趋势,以皇权社会文化代替公民社会的建设。

“去公民化”的成效不仅体现在身为公务员这个官吏阶层的优越感和强权感普遍增强,还体现在含辛茹苦的纳税人面对用自己血汗饲养的“公仆”,越来越自卑、怯懦和被鄙视。几乎每一个倒霉黑领的忏悔词都离不开“把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的无耻言论,而大多数民众也以“我们普通老百姓”默认了官的强权和自己的卑微,对国家和社会,甚至对自己都抱着一种弃权的苟且心态。

唐福珍是2009年中国民众一个另类而不幸的符号。面对官方强权,她既无法获得法律(宪法)的保护,亦不甘于像大多数中国“老百姓”一样委曲求全而丧失尊严,最后她用自己的生命表示了对这个暴力时代和非正义制度的强烈抗议和批判。

唐福珍遇难之后不久,2010年1月12日,首届“影响时代的力量——2009MOTO新境界凤凰•百度时事沸点”盛典,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唐福珍被评为“2009社会人物”之一。这种来自网络民意的承认,多少可以告慰唐福珍的在天之灵——人间还有正义在。如果说唐福珍以点燃自己的身体来捍卫自己的公民权的话,那么河南农民工张海超则切开自己的身体,来证明官方机构肆无忌惮地渎职枉法。张海超因此被评为另一个“2009沸点社会人物”。

对负责卫生监管的河南官方来说,公民张海超开胸验肺是过去一年留给他们的一记最响亮的耳光。河南之所以成为中国艾滋病重灾区,官方的卫生机构是难辞其咎的始作俑者。从1995年开始,河南大搞血浆经济,由政府支持的采血站大肆收购血浆,卖给制药行业谋取暴利。许多贫穷的农民受官方鼓励争相卖血,甚至有血站派车接送卖血农民。每次抽血500毫升,卖血者可获得40-50元。血站从血液中提取出血浆,之后用离心机将红血球分离,再输入到卖血者体内,从而卖血者体内的红细胞并不减少,人也不会感到虚弱。但采血流程中的漏洞和设备消毒的不彻底,导致了艾滋病的迅速传播,而官方对真相的掩盖、隐瞒和封锁最终酿成灾难性的后果。目前河南官方公布的艾滋病感染人数为40000余人。

感动中国、感动河南之类鼓乐喧天热泪盈眶的官方表演秀是中国当下去公民化现象的典型切片。“2009感动河南十大年度人物”经过官方精心包装打造,还很民主地进行投票公决,最后这个官方选定的“十大感动人物”终于闪亮登场。这种活动其实已经了无新意。如果稍加总结一下,那么这些感动得主持人眼泪在天上飞的“感动人物”不外乎两种:或者对党忠的,或者对父母孝顺的。说白了,就是皇权时代的二十四孝加毛万岁时代的雷锋。

老百姓是什么物种,就是很听话的、很容易感动的、那种类似绵羊的、自私可怜的一种动物。老百姓还有一个别名,叫做奴隶或者奴才。陈丹青说,中国一眼望过去,都是无边的奴才。后来“北京来的”林大人一语道破天机:你们都算个屁!

在洛克的《论宗教宽容》中有经典的表述:“国家是由人们组成的一个社会,人们组成这个社会仅仅是为了谋求、维护和增进公民们自己的利益。”政治的权力来自民众,其职责在于对俗世公共事务的管理。

对中国人来说,老百姓是一个古老的词语,它被广泛地用来称呼与官宦对立的平民阶层,一般也叫“平头老百姓”和“普通老百姓”。这种称谓产生于独具中国特色的官文化背景之下,或者说,它是皇权专制文化的产物。

中国历史的周期轮回实际上是老百姓淘汰旧皇权官僚建立新皇权官僚的过程。老百姓如水负舟,与皇权官僚从来就是一种对立关系。皇权官僚作为统治阶级将控制和镇压老百姓作为头等大事。另一方面,因为其寄生性质,皇权官僚完全依赖老百姓而生存。既依赖又控制,使皇权官僚统治充满了极大的风险和危机。因此,专制权力所擅长的残酷、掠夺、剥削、欺骗、愚民等等卑鄙手段层出不穷。而反过来,老百姓也难以摆脱皇权官僚,如同一只大象无法摆脱一只苍蝇,唯一的区别是这只苍蝇还是那只苍蝇。

100年前,延绵2000多年的皇权文化终于在中国落幕,理论上中国成为一个现代国家。60年前,理论上中国成为一个建立在公民基础上的“共和国”,从此,中国应当不再有老百姓,如同不再有皇帝一样。

然而一个“万岁”的出现让一切所谓的“共和”和“公民”等现代意识都被生生阉割。阶级语境下的“人民”将中国人分为你死我活的敌我两个阵营。30年内斗中,无数无辜的人莫名其妙的失去尊严失去生命。那是一个精神紊乱的世界,因为一个精神紊乱的暴君。

万岁之后是后万岁时代,近30年的社会变革已经形成了庞大的既得利益群体。在国民财富呈几何倍数增长时,国家生态却继续恶化。中国官方又重新祭起带着臭名昭著皇权文化的“老百姓”文化,刻意去除现代国家语境中唯一合法的公民文化。

“老百姓”意味着被阉割掉一切政治权利和话语权利的“人畜”,与高高在上、具有生杀大权的皇权官僚相对。或者说,老百姓的反义词就是官,官的反义词就是老百姓。这种居心叵测的“老百姓”文化,其宣传意图或许是想继续复辟到皇权时代,以阻止公民意识和现代意识的形成和成长,来维护以官僚势力为主的既得利益群体的利益。

在公民文化中,无论官吏还是平民,在国家层面法律层面都是平等的公民。官吏作为公共服务者,甚至要低于平民。因为国家首先是一种平等精神和契约精神的产物。而在老百姓文化中,官吏则远远高于平民,如同人类高于其它动物一样;“国家”也是暴力和强权的产物。这里甚至没有国家只有皇权。如果有国家的话,也是官吏奴役平民的——“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机器”。一个老百姓文化的国家只是一个监狱和苦役场。

老百姓文化在中国的滥觞完全出于官方意识形态的刻意主导,这种低劣的宣传伎俩将绝大多数中国人置于极少数人的对立面,而且是少数人要远远高于多数人。无论从社会地位上、法律地位上、经济地位上、政治地位上还是道德地位上,官僚集团要远远优越于平民。这种不平等所带来只有矛盾、对抗和敌意。

目前仇官现象和官民矛盾之所以愈演愈烈,老百姓文化难辞其咎。在国家语境中,老百姓文化是非法的丑陋不堪的,只有公民文化才是得体的合法的。只有在公民文化的语境中,才有公平和对话,才有协商与妥协,才有信任与谅解,才有国家与未来。

一首歌颂造反的古老的歌中唱道:“我是一个兵,来自老百姓,打败了日本侵略者,消灭了蒋匪军。我是一个兵,爱国爱人民,革命战争考验了我,立场更坚定咳!枪杆握得紧,眼睛看得清,敌人胆敢侵犯,坚决把它消灭净!坚决打他不留情,不留情!”歌曲中这种深深的敌意就是老百姓文化的产物,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弥合矛盾的道路也是一条平等的道路,这条道路就是公民之路。

文章来源:《博客日报》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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