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月15日讯】最近经新闻媒体披露的“中华脊梁”收钱评奖事件连日来持续发酵。先是“中华脊梁”活动的两个主办方——中国经济报刊协会、中国纪实文学研究会均表示公章被冒用,接着承办方北京国发中科信息技术研究院称,活动文件是单位一名临时工伪造并发出的。对于当事方明显在推卸责任的表态,社会舆论几乎一边倒地予以强烈质疑和谴责。由此,久被诟病的“临时工”现象再次引发强烈关注。
近年来,在诸多事件进入责任追究阶段时频现“临时工”的身影:抄袭领导讲话稿的文员是临时工,上班打牌的机关工作人员是临时工,银行业务出错的是临时工,违规申请保障房的是临时工,强制拆迁民房的是临时工,引发火灾的是临时工……这次收钱评奖的活,竟然也是临时工干的。这“临时工”究竟是何方神圣?他们吃了什么豹子胆,又是哪来的这般通天本领?人们不禁还要问:既然执法的是“临时工”,违法的也是“临时工”,“担责”的还是“临时工”,甚至起草文件的也是“临时工”……那“正式工”都在干吗?身为负责人的领导干部在干吗?
所谓临时工,是指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临时招聘的工人,与正式工相对。临时工这一称谓,其实是近十多年才兴起的。以前我们的国家很少有临时工,所有人都有固定身份,要么是机关干部,要么是工厂职工,要么是公社社员,但今天,我们似乎进入了一个“临时工”的时代,到处都是“临时工”。目前临时工有一个正式称谓,叫“临聘人员”。
根据我国新劳动合同法,已经没有了“临时工”一说,只要签订劳动合同的,都是本单位职工,而不签用工合同,则是违法行为。但法律归法律,现实归现实。如今在一些电视台、高校等单位,里面最忙活的人,不是实习生,就是没有编制的临聘人员;政府部门也充斥着大量“临时工”,从司机到文员到秘书,基本上各种职位的都有;一些医院里,到处都是实习医生和临聘护士,再加上护工,一眼看去,好像活都是这些人在干。
这些机关和事业单位,既然有那么多正式职工,为什么还会出现大量临时工呢?表面上的理由只有一个,就是单位编制太少,事情太多,不招临时工,许多活没人干,单位就难以保证正常运转。
比如央视,就曾出现过数以千计的临聘人员,按聘请部门不同还分“台聘”、“中心聘”、“部门聘”、“栏目聘”等不同类别。这些编外员工,很多人没有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他们属于单位里的“二等公民”,是被打入另册管理的。这些人往往缺乏安全感和归属感,由此会产生深深的失落感。政府部门、医院、科研院所等单位招聘临时工的情况也与此类似。
临时工和正式工最大的区别就是工作量和工作待遇。“聘临单位”都非常乐意向临时工压担子,不管是工作量和工作难度,都非常富有“挑战性”。而待遇方面,和正式工相比,则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临时工一般月收入只有1000多,正式工往往是临时工的3-5倍,除非和单位关键领导有特殊关系,不然临时工们永远也别想转正。
笔者就曾“荣幸”地在某省级政府部门当过两年“临聘人员”。虽然我的顶头上司只是个小小科长,我的地位也在所有科员之下,但值得“自豪”的是,不少以厅长冠名的报告稿、发言稿、致辞皆出自我手。可能有人要问,那么多官员干什么去了?笔者相信凡有过此等经历的人,都只能苦笑以对。
这几年来,在企业大量裁员、很多员工“下岗”的同时,公务员队伍却越来越庞大,但这些“正式工”依然无法维持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为什么呢?因为许多机关还是人浮于事,很多“正规军”无所事事,把工作交临时工做去了,“正式工”们落得清闲,也无形中凸显了自己的地位优越。
并且,临时工还常常不得不扮演“替罪羊”的角色。现在政府部门和某些事业单位只要出事就声称是临时工干的,似乎已经成为一种“权力”共识。而一些临时工在“犯事”后,马上就被有关部门开除,以示政府部门与临时工彻底划清界限。
作为推脱的借口,临时工被用得太多太滥了。事实上,临时工的存在,不仅助长了相关单位的懒憜作风和侥幸心理,更让很多真正的责任人免于责任追究和法律制裁。有权必有责,权责要一致,这是现代行政的基本特征。为什么一出事,就把责任算在“临时工”身上?
“自由、平等、民主、科学”是现代社会的核心理念,可如今还是有太多的人存在根深蒂固的封建等级观念,内心深处总想高人一等。这种等级观念一旦与好逸恶劳的人的劣根性结合在一起,“临时工”现象就难免泛滥成灾。而“临时工”泛滥,实在是现代公民社会的一种耻辱。政府部门自身深陷其中,这种耻辱就成了一种“难言之耻”。有人认为,中国何时能同工同酬,何时就算迈向了文明,这话说得不无道理。
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大量招聘使用临时工,甚至连主管劳动人事的部门也违规使用临时工,不签合同,也不买社保,其他福利待遇也基本为零,不仅直接损害了临时工这一群体的平等劳动权和获得相应福利待遇的权利,也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以及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
有关部门也早已意识到了临时工现象不符合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中央和省级党委曾多次下文,严令清退临聘人员,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到了执行层面,要么是雷声大雨点小,要么是外甥打灯笼——照舅(旧),每一次“清临”工作都是无果而终。
“临时工”没身份没地位,没有与所从事工作相对应的待遇,却还总是被当作推脱责任的“挡箭牌”,总是成为被问责的“替罪羊”。这种现象不仅与社会的公平正义相违背,背后还可能藏着惊人的渎职和腐败。建议国家有关部门不仅要对每一起“临时工”事件进行彻查问责,还要花大力气健全劳动用工制度,在事实层面早日实现每个公民都平等享有劳动权,真正做到同工同酬。
文章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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